-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形象
-
名人形象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著名的电影明星和运动员可以在工作室或体育场的日常工作之外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他们的形象可以用于从代言和赞助到产品销售等各种商业活动,同时还可用于时尚品牌和杂志的有关活动中。 Marketwatch网站公布的报告显示,一般情况下,签约名人与股价上涨有关,同时会使销售额增长4%。在香奈儿(Chanel)于2003年与演员妮可.基德曼(Nicole Kidman)签订协议来推广五号香水系列后,其香水的
发布时间:2018.02.09 -
从动画片动漫形象侵权浅谈动漫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动画片是小朋友们最喜爱的电视节目之一,在动漫产业发展的同时,动漫形象的盗版侵权现象泛滥成灾,涉及动漫形象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亦随之增多,下面盘点一下那些年被花样侵权的动漫形象。 1、《巴拉巴拉小魔仙》 《巴拉巴拉小魔仙》这部动漫剧大家并不陌生,2013年5月,小魔仙所属动漫公司因雅居乐控股、佛山市雅居乐、雅新等三家关联房地产公司及舞台剧策划者橘美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巴啦啦小魔仙》人物形象及歌曲等
发布时间:2018.09.18 -
王祖蓝和包贝尔的“COS葫芦娃”——兼动漫形象的保护问题浅析
仅在涉案影片的一个极短片段中身着葫芦娃服饰元素的道具,反映“葫芦娃”男主的年龄特征。法律问题来了,仅穿葫芦娃的服饰而不化妆做造型就不构成侵权、化妆做造型就构成侵权吗? 《陆垚知马俐》剧照 《陆垚知马俐》案件一审判决书中,基于原告阐述观点时提及《百变大咖秀》进行了相应的论述“本院认为,在进行侵权比对时,不能静止、孤立地进行比较,而应从角色整体的形象、设计的主旨、传达的信息等全面把握。两案的不同之处
发布时间:2020.07.29 -
谁侵犯了“哪吒”形象的著作权?
原告 “被告销售的产品上的哪吒形象,是我公司《哪吒之魔童降世》动画电影的角色形象,被告构成侵权”。 被告 “哪吒是我国民间故事中的形象,我们不构成侵权,实际上,原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澳门哪吒信俗的动漫模仿,是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澳门哪吒信俗的歪曲。” 法庭上,原被告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到底是谁侵犯了“哪吒”形象的著作权? 基本案情 《哪吒之魔童降世》是由北京某公司出品的一部动画电影,经该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01 -
浅析不同类型虚构形象的可版权性
虚构形象是作品中由杜撰而来的重要创作元素,关于虚构形象是否可以获得版权保护的问题一直颇具争议。虚构形象的诞生融入了作者大量的创造性劳动,一般不需要复制作品本身,即可对虚构形象进行单独使用,这种使用方式虽然没有侵害作品本身的著作权,但涉及不劳而获地利用原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如不加以规范恐有失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因此,在著作权法语境下探讨虚构形象受保护的可能性具有现实必要。 人物形象是虚构形象
发布时间:2020.03.17 -
美国专家畅谈世界杯球星的商标保护工作
为了庆祝刚刚在俄罗斯结束的、世界上最大的体育赛事,本文将着重介绍下那些正在试图赢得商标“竞赛”的世界杯球星们。所谓“竞赛”指的就是能够以充足的理由来为球员的个人姓名或形象标志提供保护。 内马尔 首先登场的是巴西球星内马尔,其全名叫做内马尔.达.席尔瓦.儒尼奥尔(Neymar da Silva Santos Júnior)。这个球员可能是2018年世界杯被谈及次数最多的球员(例如,那些对内
发布时间:2018.07.19 -
从“小明”案看卡通作品的实质性相似比对规则
【案情简介】 因认为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统一公司)授权河南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下称河南统一)制造、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市发公司)销售的“小茗同学”冷泡茶产品的外包装是其所有的“小明”卡通形象的简单变形,使得公众误认为是其授权进行生产的产品,侵犯了“小明”卡通形象的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北京小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明公司)将上述三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12.10 -
都使用了“葫芦娃”,为何诉讼结果迥异?
近日,苏州市某法院就一起侵犯“葫芦娃”形象著作权案(下称“葫芦娃苏州案”)作出一审判决。某网络公司因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擅自使用了“葫芦娃”的形象,被认定侵权,并赔偿原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下称上海美影厂)1.6万元。看罢这起报道,难免令人心生疑惑。因为就在几年前,在上海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下称“葫芦娃上海案”)中,被告同样因在其电影海报的宣传中擅自使用了“葫芦娃”的形象,被上海美影厂诉诸
发布时间:2019.02.19 -
许可使用动漫“大合照”,可以单独使用一个吗?
探求作品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因为实践中往往存在著作权人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而使用者却只单独使用其中一部分的情况。例如某美术作品为许多卡通人物的“大合照”,而被许可人仅单独使用了其中某个角色形象。那么,这一单独使用作品之一部分的行为,是合法的还是会构成侵权呢? 01. 可能的学说限制 本文认为,该类行为可能会受到一些学说给予的否定评价。 如“汇编作品说”认为,汇编作品的独创性体现在作者对各种材料的
发布时间:2021.09.10 -
从《都挺好》表情包看角色形象版权保护
近日,随着电视剧《都挺好》的热播,剧中一些深入人心的角色形象也被很多人设计为表情包,在网上风靡一时。那么,如此使用剧中的角色形象,真的没问题吗?笔者以两类表情包为例进行讨论。 首先,真人形象表情包可通过版权维权。此类表情包以剧中真人形象为核心,截取几秒钟的动态视频甚至仅截取一幅静态画面,从而表现剧中人物的某个戏剧化的表情,并以此为基础搭配其他的文字、特效从而形成一个网络上常见的表情包。对于
发布时间:201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