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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开审国内最大案值假冒注册商标运动鞋系列案
7月19日消息,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蚌埠警方破获的公安部督办、国内最大案值的假冒运动鞋注册商标系列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12月9日,戴金多(另案处理)在安徽省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出资成立蚌埠金丰鞋业有限公司,由被告人吴立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假冒的“CONVERSE”(匡威)、“VANS”(万斯)硫化鞋并通过吴立丰、何中贞等销售人员对外销售,至案发时,共计销售假冒
发布时间:2017.07.24 -
上海一个体户制造假冒“蜂花”商标瓶贴获刑5年
为制假、售假,上海一名个体经营户冒用“蜂花”商标使用人的名义,私自委托公司印刷“蜂花”商标瓶贴300余万张。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表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万元。 被告人张妙春,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系个体经营。 “蜂花”牌护发素和营养护发素是上海名牌商品。该商标的所有人为上海华蜂日用品有限公司,使用人为上海华银日用品有限公司。2004年3月至
发布时间:2008.04.24 -
租房里产"邦迪"假冒商标被判刑
一间廉价租来的民房,一台生产创可贴的机器,两个工人日夜不停地开工,一箱箱假冒著名的美国医药制造企业强生公司注册商标“邦迪”的创可贴就从这里流向市场。截至案发,不法分子已经生产了数百箱假冒的“邦迪”创可贴,并非法获利数万元。武义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据了解,今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郑双在武义县的一间承租房内,从外地购进生产创可贴的机器设备及材料,雇用了两名工人,擅自生产假冒
发布时间:2008.09.04 -
堂而皇之卖假“海宝”开张7天即被捕
为赚钱专程到上海贩卖关于世博及世界杯的“大路货”,并且找好了销货渠道和买家,费尽心机的田某、胡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开张”才7天就被公安人员一举抓获,并当场缴获了14000余件假冒商品。据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已受理这起备受关注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并将于下周二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南下”寻找世博商机 今年30岁的田某与好友胡某原先在北京打工,两人曾目睹奥运期间吉祥物生意的
发布时间:2010.07.23 -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含义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然而,对于条文中的“相同商标”究竟如何理解,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 为了统一认识,回应实践中关于“相同商标”的法律适用问题,两高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第八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
发布时间:2016.09.26 -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主观故意”的认定
(作者:刘莉 江苏省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不仅需要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符合该罪的客观要件,也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刑法所要求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他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却出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目的,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使用到与其相同的商品上,并积极追求或希望此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案情摘要】 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公司)为“寳慶”“寳慶银楼
发布时间:2017.04.07 -
帮助他人假冒注册商标应当如何定罪?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童海超) 【案号】 (2014)鄂襄阳中知刑初字第00002号 (2015)鄂知刑终字第00001号 【裁判要旨】 为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提供帮助的行为人,应当区分情况认定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同犯罪或者是独立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行为人为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是为其提供不包含
发布时间:2016.07.29 -
从上海十大IP案件之“伟星案”看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数额的认定
作者:袁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前段时间,上海高院发布2016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假冒“伟星”注册商标罪案,对于商标犯罪中的犯罪数额如何认定,做出了很好的指导。 一、基本案情 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朱某未经商标权利人伟星公司同意,委托被告单位祥运公司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伟星”的塑料管件。祥运公司等共计为被告人朱某加工生产各类塑料管件39万余件,可认定假冒
发布时间:2017.06.15 -
从上海十大IP案件之“伟星案”看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数额的认定
作者:袁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前段时间,上海高院发布2016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假冒“伟星”注册商标罪案,对于商标犯罪中的犯罪数额如何认定,做出了很好的指导。 一、基本案情 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朱某未经商标权利人伟星公司同意,委托被告单位祥运公司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伟星”的塑料管件。祥运公司等共计为被告人朱某加工生产各类塑料管件39万余件,可认定假冒
发布时间:2017.06.15 -
帮助他人假冒注册商标应当如何定罪?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童海超) 【案号】 (2014)鄂襄阳中知刑初字第00002号 (2015)鄂知刑终字第00001号 【裁判要旨】 为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提供帮助的行为人,应当区分情况认定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同犯罪或者是独立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行为人为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是为其提供不包含
发布时间:201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