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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申屠某某在淘宝店铺上售卖包含《延时北京》(以下简称涉案视频)文件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周某某将申屠某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删除淘宝店铺和百度云盘上的侵权内容和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15270元。 8月1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涉案视频构成类电作品,被告在淘宝店铺出售包含涉案视频文件的行为侵犯了周某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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