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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商标的“撤三”及应对
原标题:防御商标的“撤三”及应对 一、为什么要注册防御商标 统计表明,我国商标申请量近年来增长越来越快,如下图表所示: 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越来越注重对商标的保护。与此同时,许多居心叵测之人出现,将一些知名品牌的商标在其他类别注册,从而提升自身商品的知名度,这是很明显的“傍名牌”、“搭便车”行为。更有甚者以牟利为目的抢注、囤积商标,这种现象会对知名品牌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例如在中国商标
发布时间:2019.08.08 -
防御商标对驰名商标按需认定的影响
内容提要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但也模糊了商标所有人的权利界限和第三人的行为空间。为确保市场主体的行为预期,我国确定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按需认定原则,仅在处理案件纠纷需要时,才对涉案商标是否驰名的事实进行审查。作为跨类保护的替代选择,有些商标所有人选择事先注册防御商标。商标所有人注册的防御商标清楚划定商标权的边界和第三人的行为空间,应具有优先性;商标权人欲在核定商品范围之外
发布时间:2024.04.11 -
企业如何科学使用和管理防御性商标以避免“撤三”风险
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商标是商标权人知名度、美誉度以及市场价值的重要载体。如果注册了商标却不使用,这不但会导致商标的识别功能和市场价值无从体现,而且也会阻碍他人正常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因此,为了激活商标资源,促进商标使用,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即被撤销制度,实践中形象地称“撤三”制度。“撤三”制度核心所在即是“商标实际使用”。现实中一些大型企业出于战略防御
发布时间:2021.03.03 -
以第7681367号“果园老农”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为例——浅析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对防御商标的适用
作者 | 马君丽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裁判要旨 当权利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有主商标及防御商标等多件商标时,无论主商标是否达到驰名程度,必须遵守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对防御商标进行真实、公开、合法的使用。反之,其将因不使用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丧失商标专用权。 案情简介 因认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夫山泉公司)核定使用在肉干、肉松、罐装水果等商品上的第7681367号“果园
发布时间: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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