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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戏,“起-落-起”的戏剧故事总让人津津乐道。在商标注册申请中,也有一个类别的申请总被反复论及,那就是备受争议的“第35类”。有人说,这是一个“万能类别”,不管经营什么,都必须申请此类。也有人说这只是代理机构赚取代理费的一种手段,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服务上注册商标即可,35类无关紧要。那事实情况到底如何呢? 起:“海纳百川”的第35类商标申请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编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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