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五国
-
美、法、德、英、日五国商标授权确权制度介绍及经验借鉴
的前提下,为避免注册主义带来的问题和弊端,法国商标授权确权制度采用五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即如果商标在连续五年未使用,则该商标可被撤销。法国的注册商标同样有无效和撤销制度,商标的撤销或者无效案件由法国法院管辖,在审理商标案件时,所采用的是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诉讼中完全基于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来提供意见和理由,出示相关证据。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提交的内容进行判断,法院可以直接宣告商标无效或者
发布时间:2019.07.17 -
中国与中亚五国专利许可制度的异同
当前,国际经贸合作深入发展日益形成了经济一体化的局面,然而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应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获得保护。在“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中国企业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即中亚五国企业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将越来越密切,中国企业在中亚五国行使专利许可权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因此有必要研究我国与中亚五国关于专利许可规定的异同。 现实需求 中亚
发布时间:2018.11.19
1
共计1页,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