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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旗下《法人》杂志采访徐新明律师:《庆余年2》再掀长短视频之争
近期,影视剧《庆余年 2》难逃被短视频“跟播”侵权的命运。今年5月,该剧开播同时,某短视频平台出现大量将该剧内容拆分、剪辑的短视频。享有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腾讯方,将该短视频平台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发出诉中行为禁令,保障了电视剧版权方的合法权益。 遭遇“跟播”侵权 5月16日,《庆余年2》正式开播,很快热度飙升,开播 60分钟后腾讯视频站内热度值破
发布时间:2024.07.24 -
短视频、网络文学…谁来保护互联网内容平台的版权?
一段迅速传播的短视频、一篇海外流行的网络文学、一首坊间传唱的音乐,在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互联网内容平台正以更多样的模式、更丰富的内容,满足新时代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并且许多优质内容成功走向海外。然而,在网络版权快速发展的同时侵权盗版的版权问题仍严峻存在,不容忽视。 政策持续利好 商业模式不断创新 随着新兴业态形式的不断涌现,网络版权产业的经济活力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持续提升
发布时间:2018.06.21 -
短视频维权:平台之困与突围之路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抖音短视频”主张权利的短视频“5.12,我想对你说”(时长13秒)构成类电影作品。无独有偶,2个月前,北京海淀法院在“快手视频”诉“补刀小视频”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也认定涉案两个短视频“PPAP”(时长36秒)和“这智商没谁了”(时长18秒)构成类电影作品,应该予以
发布时间:2019.01.03 -
延时摄影视频是否构成类电作品?淘宝店家售卖视频一审被判侵权
因认为申屠某某在淘宝店铺上售卖包含《延时北京》(以下简称涉案视频)文件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周某某将申屠某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删除淘宝店铺和百度云盘上的侵权内容和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15270元。 8月1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涉案视频构成类电作品,被告在淘宝店铺出售包含涉案视频文件的行为侵犯了周某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
会员看《庆余年》仍需付费,视频付费新模式惹争议
热播剧《庆余年》由同名小说改编而来,在腾讯视频与爱奇艺上同步播出以来备受好评,其相关剧情与演员更是频频登上微博热搜。但最近,对《庆余年》的超前付费点播成为了舆论发酵的“风眼”。 12月11日起,腾讯视频与爱奇艺对《庆余年》开启了超前付费点播模式,在视频会员的基础上再付费50元就可于更新日多看6集,即购买超前付费点播服务的会员可比普通用户多收看12集剧集。这番操作却惹恼了不少观众,一时间抨击之声
发布时间:2019.12.23 -
梨视频采访徐新明律师:哪吒周边热卖,官方称已有授权店
发布时间:2019.08.06 -
哪吒周边热卖,官方称已有授权店
发布时间:2019.08.06 -
视频聚合盗链行为的可责性分析
众所周知,获得影视资源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一般需要支出高昂的购买费。在向用户提供作品时,视频网站还需要支付服务器存储和网络带宽等成本。视频网站均希望己方网络资源被访问、被搜索得越多越好,尤其在当下“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各大视频网站为争夺流量,竞争可谓空前激烈,因为流量意味着收益,关系到网站的生存发展。然而,对于视频聚合盗链行为,各大网站均是绝对反对和禁止的。 视频盗链行为及其危害 视频盗链
发布时间:2020.06.30 -
《狂飙》解说短视频被诉侵权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万元,共计98万元。事实与理由:一、原告针对《狂飙》享有著作权以及竞争利益,系本案适格原告。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系网络视频平台爱奇艺网站及客户端(以下简称“爱奇艺平台”)的经营者。爱奇艺秉承“悦享品质”的品牌口号,为用户提供丰富、高清、流畅的专业视频体验,积极推动产品、技术、内容、营销等全方位创新。海量优质的影视节目资源是爱奇艺平台的竞争优势之一。爱奇艺平台中大量作品为全网独播内容,供爱奇艺会员用户专
发布时间:2023.12.05 -
视频广告过滤行为与技术中立
浏览器过滤视频网站的广告已不是新鲜事,实践中也有不少因过滤视频广告而引起纠纷的案件。对于这些案件中的过滤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尚存在诸多争议。随着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又有一些新的问题产生: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的行为是否属于新法第十二条中互联网条款规制的范围?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是有利于消费者的大义之举,还是不当攫取他人利益以求谋取竞争优势的食人而肥之行?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
发布时间: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