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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频”5G新媒体平台上线
近日,国内首个国家级5G新媒体平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频”5G新媒体平台正式上线。这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基于“5G+4K/8K+AI”等新技术全新打造的综合性视听新媒体旗舰。它的建成标志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媒体融合迈出了关键性步伐。 事实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很早就吹响了打造“央视频”的冲锋号角。在一次“央视频”动员会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慎海雄就表示,长期以来,总台的内容资源散落在各频道
发布时间:2019.12.04 -
短视频APP是否可以驶入“避风港”?
引言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在4月28日起正式生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4月30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简称著作权法草案)开始征求意见,酝酿近10年的著作权法三修正式启动。著作权法再次走上前台。 实际上,在我们的生活中,著作权问题无处不在。随着网络平台的迅猛发展,在譬如某音、某手、某某虾这样的短视频APP上刷刷短视频已成为大众休闲放松的一种
发布时间:2020.05.20 -
短视频模板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短视频模板基于短视频爆发式增长而产生,属于互联网新产物,为互联网内容产品的价值共创、互动、共享提供了便利。但由于短视频模板是否构成作品、属于何种作品尚不明确,导致用户、平台对短视频模板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等无据可循,易发生纠纷。本文作者认为,短视频模板可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归为类电作品。 近日,脸萌公司、微播视界公司(下称原告)向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称杭州某科技公司和杭州某影
发布时间:2021.01.04 -
使用动漫玩具拍摄短视频上网传播可涉及著作权侵权
引言 打开各大玩具视频网站,会发现有很多借助知名动漫形象,结合自主品牌产品,通过插入旁白、添加配乐、设置场景等形式,演绎出不同的情景小故事,并录制成为小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让原本无声的玩具也能够成为视频中的主角,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件涉及被告使用原告拥有著作权的奥特曼形象玩具拍摄短视频,上传至网络进行传播,侵犯著作权的案件。 案情简述 原告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中
发布时间:2022.01.14 -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短视频节目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影视剧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据悉,该协会组织有关短视频平台对2019版《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对原有21类100条标准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完善。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泛娱乐化、低俗庸俗媚俗问题的新表现,以及泛娱乐化恶化舆论生态、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违规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片段、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等典型突出问题,为各短视频
发布时间:2021.12.16 -
首例侵犯短视频模板著作权纠纷案
【判决要点】 1.涉案短视频模板独创性方面的判定,因短视频依托平台制作,具有创作门槛低、录影时间短、主题明确、社交互动性强、便于传播等特点,是一种新型的视频形式,上述特点一般会使短视频制作过程简化。基于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平衡的考虑,在判断其是否具有独创性时,应采取不宜过宽的判断标准。一方面,短视频模板必须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不能复制或剽窃他人作品;另一方面,短视频模板必须是作者创造性
发布时间:2022.05.30 -
短视频搬运行为的法律与道德考量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创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兰兰,微播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晓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创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微播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微播公司主张的短视频内容,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微播公司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简称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10.10 -
用原创短视频激活传统文化
演唱流行音乐、主讲读书会、参加综艺节目等等,一直致力于京剧推广的京剧余派老生、国家一级演员王珮瑜,去年以来开辟出一条新的推广渠道——短视频,用短小精悍的原创视频将京剧这一传统文化推送给更多年轻人。去年3月开设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至今,王珮瑜的粉丝已达70.7万。 技术的进步不断推进传统文化创新传承,催生更多创作形式。“传统文化短视频的流行无疑是具有社会价值的传播现象,我国传统文化正在通过新兴的
发布时间:2019.05.17 -
中国视频平台海外版权维权探索之路—以东南亚十国为视角
随着国内网络视频市场趋于饱和,越来越多的国内视频平台走向海外,试图通过内容出海将品牌影响力带出国门,同时也希冀以此带动平台经济效益的提升。因此在当前,甚至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海外市场无疑是众多国内视频平台的主要拓展目标。 在视频平台的出海过程中,除了进行全球化推广及运营布局,提高自身视频内容质量以外,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国视频平台如何对其享有著作权的影视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权利保护,使其成为出海
发布时间:2020.04.01 -
首例短视频模板著作权侵权案宣判
4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原告深圳脸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某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在Tempo App中提供涉案短视频模板,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基本案情 剪映App是一款视频编辑软件,经微播公司授权确认由脸萌公司负责运营。2020年2月27日,制作人“阿宝”在剪映App上发布了“为爱充电”短视频
发布时间: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