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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构成类似的判定标准
一审案号: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3)知民初字第208号 二审案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知民终字第927号 再审案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民再447号 【判决要点】 作为大众传媒的广播电视行业本身负有宣传正确的价值观、寓教于乐等公众文化服务职责,其不可避免地要对现实生活有关题材进行创作升华,故其节目中都会涉及现实生活题材。但这些现实生活题材只是电视节目的组成
发布时间:2017.05.08 -
服装使用商标可视为服务使用
裁判观点: 关于诉争商标的使用证据显示,在教育培训活动中学员的服装上使用了“HESS”商标;该类服装系根据特定的教育服务项目订制;使用在教育培训服务中;服装费用包含在培训费中,少量的单独购买行为亦以接受教育培训服务为前提。该类服装的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与一般服装类商品存在差异。 鉴于何嘉仁公司在第41类教育服务上亦注册有“HESS”商标,而服务商标必须附着于一定的有形物品之上,何嘉仁公司在培训学员
发布时间:2017.11.01 -
服务机器人的自主移动专利技术分析
服务机器人是一种半自主或者全自主工作的机器人,现有的服务机器人主要分为家用和公共服务两类,能够完成对人类健康有益的各种服务工作,其中,具有自主移动能力的服务机器人在智能化和工作效率方面都有显著优点,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生活中。 为了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出能自主移动的服务机器人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本文将以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CNABS)和外文数据库(VEN)为文献数据来源,进行全面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19.03.08 -
服务商标引发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
原标题:如何判断服务商标是否进行了实际使用? 权利人将其核准注册在服务类别上的商标仅在商品上或宣传中使用,是否属于商标使用在核定服务上的表现形式,进而成为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纠纷中的抗辩理由?针对第4747735号图形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引发的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日前作出的判决中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美国奥丽纯天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奥丽
发布时间:2020.07.30 -
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指南
办理依据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服务,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办理途径 第一,申请人自行通过网上系统提交电子申请。 第二,申请人可到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地方受理窗口办理。 第三,委托在商标局备案
发布时间:2021.02.02 -
对竞价排名服务商责任认定的再思考
摘要:竞价排名服务伴随着搜索引擎业务的发展而发展,已历经数十年,我国避风港规则的建立亦有十余年,竞价排名服务商的技术模式、业务体量已与业务发展初期不可同日而语。为此,竞价排名服务商相关注意义务的认定,也需要充分考虑当下网络技术和商业环境,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界定。 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有一类案件俗称竞价排名案件,即商标权人或其他商业标识权益持有人因认为他人购买竞价排名服务商提供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诉讼中证明“链接服务”的难度
作者:曹丽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笔者梳理了近年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相关司法判决,发现能被法院最终认定为链接服务的情形并不多,不少被告表示对其设定的链接服务证明责任过重。笔者拟以本文对当下看似相对严格的“链接服务”证明责任作分析讨论。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作品提供者以及区别于作品提供者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责任的认定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可以获得
发布时间:2018.06.04 -
诉讼中证明“链接服务”的难度
作者:曹丽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作品提供者以及区别于作品提供者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责任的认定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可以获得“避风港规则”免责,因此,相当部分当事人会在诉讼中主张自己提供了网络服务,未直接提供作品,应当免除赔偿责任。 该条例列举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要有四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自动接入服务
发布时间:2018.02.22 -
国务院常务会议: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各自贸试验区积极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试点经验,并已在全国推广。 下一步,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制度创新,支持自贸
发布时间:2019.07.05 -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晋”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新成效
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的上线,只是山西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持续服务创新主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新案例。据山西省知识产权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在本轮山西省级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山西省知识产权技术服务中心积极应对新时代提出的新课题,在省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通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等工作,搭建信息服务的大平台,让知识产权服务创新主体、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功效不断显现。 作为以
发布时间: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