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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商标引发俩“惠氏”鏖战十余载
一方为深耕中国婴幼儿营养品市场30余年的全球500强企业,一方为中国婴幼儿用品领域成立仅数年的后起之秀。围绕着第1811793号“Wyeth”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美国惠氏有限公司(Wyeth LLC,下称美国惠氏)与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Wyeth-baby,下称广州惠氏)在华展开了一场权属纷争。 历经商标异议、商标撤销及多轮行政诉讼后,双方纠纷有了新的进展。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02 -
“雷蒙·1940”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有果
原标题: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的商品应如何判断? 在商标权撤销复审案件中,对于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商品的判断应如何进行认定?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10982169号“雷蒙·1940”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的判决中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商标权撤销复审案件中,对于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商品的判断应当严格按照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消费渠道和消费群体进行判断,一般
发布时间:2019.08.07 -
商标使用许可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使用?
商标使用许可行为本身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能否作为证据直接用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在德国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下称阿迪达斯公司)与福建省莆田市天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涯公司)之间展开的商标权撤销纠纷案件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终审判决给出了答案。 针对第6363717号“三叶草Sanyecao及三叶草图形”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如图)所引发的商标权撤销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发布时间:2018.07.27 -
美国商标局撤销漫威DC的“超级英雄”商标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四,美国商标局发布了一项裁决,应伦敦一位漫画艺术家的请求,撤销漫画巨头漫威和DC共同拥有的“超级英雄”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USPTO)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裁定,漫画家S.J. Richold's Superbabies Ltd .胜诉,因为此前迪士尼漫威和华纳兄弟DC没有就超级婴儿(Superbabies)的商标无效请求提交答复。 漫威和DC的
发布时间:2024.09.27 -
手工发票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直接证据吗?
发票是单位或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作为合法、有效的发票种类之一,手工发票能否作为商标使用的直接证据呢?围绕日本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下称良品计画)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自然人蔡某某就第1514527号“無印”商标(下称涉案商标)展开的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在判决中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涉案商标系注册在食品类
发布时间:2021.01.20 -
新加坡专利申请异议和专利复审及撤销程序介绍
程序(Observations by third party on patentability),对已授权专利的授权后复审程序(Re-examination after grant)和对已授权专利的撤销程序(Revocation of patents and validity proceedings)。其中第三方授权前异议程序和授权后复审程序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撤销程序为此前已有程序。本文对专利法案和专利
发布时间:2023.08.15 -
我用故我在——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条款适用现状评析(二)
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为指导地方工商机关执行这一规定,商标局曾经在《商标局关于贯彻实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工商标字【1994】第261号)、商标案(2000)96号《商标局关于注册商标中文字使用问题的批复》等文件中就有关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明确了意见。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属于商标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2.27 -
我用故我在——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条款适用现状评析(三)
的“合法使用” “合法使用”是商标审理标准中关于使用的要求之一,按照商评委的理解,是把审查标准中“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界定为“其他符合商标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对于违反其他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商评委在评审案件中并不会因此而否认商标实际使用的事实。在早期诸如“与狼共舞”异议复审案、“康王”撤销复审案等案件中即体现这一思路。经过一定的反复,最高法院在“卡斯特”商标撤销复审案的驳回
发布时间:2017.02.27 -
我用故我在——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条款适用现状评析(一)
(作者:臧宝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律事务处处长) “使用”无疑是商标法最为重要、最为核心同时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个概念。商标使用,不仅是商标权人的权利,也是其义务,是商标权利得以维持的一个前提。早在1982年商标法即在“商标使用的管理”一章中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以后商标法几次修改,这一条款都未作改动。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在表述
发布时间:2017.02.27 -
商标注销、撤销、无效宣告,这三种到底有什么不同
一、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的注销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商标注册人因为自身原因主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全部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 2.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企业消亡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 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续展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二、商标撤销
发布时间:201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