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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院发布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6个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是全省法院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保障公平竞争法治化、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全省法院坚持依法保护、严格保护等知识产权审判理念。6个案例,涉及工业产品、文化产品、数字经济、锂电行业等领域,涉及仿冒混淆、网络不正当竞争、商业诋毁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性条款适用等法律问题。6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严格保护理念,服务保障新质
发布时间:2024.09.30 -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对广告监管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4.10.24 -
市监总局公布七起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为切实守护民生福祉,维护“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加大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8474件,罚没款金额5.44亿元,其中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2787件,罚没款金额1.04亿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选取已办结的七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河北枣强县德会
发布时间:2024.11.05 -
格立菲斯公司与锦芳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本案争议是:1.案涉6项设计图所示颜色、图案、大小是否属于应受法律保护的技术秘密信息;2.韦健、邱慧斌、锦芳公司是否有实施侵犯格立菲斯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3.韦健、邱慧斌、锦芳公司的民事责任如何认定。其中核心争议为,案涉6项设计图所示颜色、图案、大小是否属于应受法律保护的技术秘密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发布时间:2018.11.09 -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亮点问题评析
随着信息通讯的快速发展,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传送、扩散他人商业秘密变得越来越容易,对企业商业秘密造成巨大威胁。为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修改,修改内容均与商业秘密有关,包括扩大商业秘密的范围、细化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进一步明晰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此外,还提高了赔偿额并增加恶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使
发布时间:2019.05.22 -
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案是规制网络游戏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案例,案件涉及知名度较高的网络游戏《英雄联盟》,具有较大的用户群体基础,案件审理受到业界和媒体广泛关注。 该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原则条款及第九条虚假宣传行为条款的相关规定,有效规制了网络游戏领域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规范互联网游戏市场的有序运行具有裁判指引作用。 审理经过 上诉人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宇在线公司)因与被上诉人
发布时间:2021.02.23 -
抖音不服诉腾讯管辖权被转至深圳中院,上诉获受理
研讨,专家们认为,抖音提出的是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该案基于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提出的诉讼,应按照侵权纠纷确定管辖,福州中院有管辖权,无需移送管辖。即使法院认为原告的请求权不能成立,也只能判决其败诉,而不能未经法定程序实质性地逾越原告主张的请求权及其相应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改变案件的管辖权。
发布时间:2021.02.23 -
上海知产法院对“龙角散”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审结上诉人杭州禾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玺公司)与被上诉人株式会社龙角散、福建省晋江市真口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口味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道忠便利店(以下简称道忠便利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基本案情 株式会社龙角散于1928年成立于日本,是一家专注于咽喉的制药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咽喉药、咽喉糖
发布时间:2022.02.25 -
直播数据不能想抓就抓,当心侵权!
权利;数据的公开甚至或影响家庭、社会稳定进而导致社会总福利下降。 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六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量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性质、情节以及原告“微播视界”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判决“六界”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小葫芦”官方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微播视界”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00万元。 法官寄语 尽管我国法律目前
发布时间:2022.01.14 -
“世界贸易中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世界贸易中心”商标侵权 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6)浙02民初781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652号 裁判要旨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为商标申请时指定商品/服务类别的依据,其目的是为了便于商标检索、申请和行政管理。在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中判断服务是否类似,该表固然可以作为初步参考,但关键仍在于从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出发,结合权利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以及被诉侵权标识的具体
发布时间:202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