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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傍名牌”引发“知名商品”认定纠纷
“傍名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的重点。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保护对象限制为“知名商品”,而如何认定“知名商品”,因没有明确的标准,长期以来成为企业维权的拦路虎。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再审裁定,对“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自2004年开始生产销售的“毕加索”钢笔,被众多评估机构评为国内十大钢笔品牌之一。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成立后,因在
发布时间:2012.10.31 -
钢笔“傍名牌”引发“知名商品”认定纠纷
“傍名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的重点。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保护对象限制为“知名商品”,而如何认定“知名商品”,因没有明确的标准,长期以来成为企业维权的拦路虎。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再审裁定,对“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自2004年开始生产销售的“毕加索”钢笔,被众多评估机构评为国内十大钢笔品牌之一。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成立后,因在
发布时间:2012.10.31 -
类似商品的判断不能机械地以区分表为依据
——2016年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候选案件 【案例索引】 (2015)甬仑知初字第75号;裁判时间:2015年11月18日。 (2015)浙甬知终字第72号;裁判时间:2016年4月26日。 【裁判要旨】 商标侵权纠纷中,审查判断相关商品是否类似,应当考虑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是否相同,或具有较大的关联性。同时,可以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但不能机械地以区分
发布时间:2017.04.06 -
“功夫熊猫”第二季结束,这六个问题值得你关注
(作者:穆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前言】 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邦德007”、“哈利波特”等一系列案件引发了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领有关商品化权的问题的关注和争议。2017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角色形象著作权的按照第十九条进行审查,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
发布时间:2017.02.20 -
北京高院:商标使用应当与商品流通相关
,由李道之于2006年10月16日申请注册,2009年7月28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葡萄酒、酒(饮料)、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2010年11月20日,李琛受让该商标。 2012年9月3日,南社布兰兹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就“奔富”商标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于2013年12月24日作出撤销“奔富”商标的决定。 李琛不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发布时间:2017.02.20 -
钢笔“傍名牌”引发“知名商品”认定纠纷
“傍名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的重点。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保护对象限制为“知名商品”,而如何认定“知名商品”,因没有明确的标准,长期以来成为企业维权的拦路虎。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再审裁定,对“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自2004年开始生产销售的“毕加索”钢笔,被众多评估机构评为国内十大钢笔品牌之一。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成立后,因在
发布时间:2012.10.31 -
钢笔“傍名牌”引发“知名商品”认定纠纷
“傍名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的重点。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保护对象限制为“知名商品”,而如何认定“知名商品”,因没有明确的标准,长期以来成为企业维权的拦路虎。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再审裁定,对“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自2004年开始生产销售的“毕加索”钢笔,被众多评估机构评为国内十大钢笔品牌之一。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成立后,因在
发布时间:2012.10.31 -
如何考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普通商品商标的近似性?
案情简介 泰山茶叶协会于2013年12月在第30类茶商品上提出第13834088号“泰山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以诉争商标与在先核准注册在茶等商品上的第11452326号“泰山绿”商标(下称引证商标)近似为由,决定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泰山茶叶协会后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其复审申请被驳回。 泰山茶叶协会不服,继而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
发布时间:2019.04.03 -
浅谈商品化权益保护的路径转换
引 言 2019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葵花宝典”无效宣告行政诉讼[1]作出二审判决,围绕《笑傲江湖》中虚构的武学秘籍“葵花宝典”的名称能否以“商品化权益”的形式作为在先权益予以保护这一争议焦点,法院认为不宜将最高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扩展到作品中的其他元素,否则将使民事活动缺乏可预见性;同时,法院认为前述
发布时间:2019.04.12 -
相同类别不同群组商品的类似性判断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6日,福建省自然人吴某提出第18806089号“质惠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2017年2月14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灯、冰柜、风扇(空气调节)、水管龙头、供暖装置、沐浴用设备等第11类商品(所属群组为1101、1105、1106、1107、1108、1109、1111)上。 2017年9月20日,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诉争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发布时间: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