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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认定“药酒”与“茵蔯酒”构成类似商品案
认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人用药、片剂等商品与第 122396 号“颐生 茵蔯及图”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第 5738852 号“颐生 YISHENG 始创于 1984及图”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二)、第 7081607 号“金奖颐生及图”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茵蔯酒、烧酒、葡萄酒等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等方面不同,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共存于上述非类似商品上
发布时间:2023.10.30 -
“商品化权益”的构成及保护
本案要旨 “商品化权益”属于我国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权益,是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下称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在先权利”,可以阻碍他人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商标注册。构成“商品化权益”的载体应属于文学艺术作品、作品名称、角色名称;某种标识性的图形、名称;特定人物的姓名等
发布时间:2015.12.29 -
商品来源相同的两个“VEX”商标侵权之争
作 者 | 袁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要 旨 商标权人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标注的制造者却是第三方,当被控侵权商品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但标注的制造者与商标权人标注的制造者相同,即两商品的来源指向具有同一性时,应认定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与误认,销售被控侵权商品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案 情 梁钟铭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第4936314号“”商标(指定颜色),该商标由V、E、X
发布时间:2017.08.04 -
“商品化权益”的构成及保护
本案要旨 “商品化权益”属于我国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权益,是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下称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在先权利”,可以阻碍他人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商标注册。构成“商品化权益”的载体应属于文学艺术作品、作品名称、角色名称;某种标识性的图形、名称;特定人物的姓名等
发布时间:2015.12.29 -
商品来源相同的两个“VEX”商标侵权之争
作 者 | 袁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要 旨 商标权人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标注的制造者却是第三方,当被控侵权商品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但标注的制造者与商标权人标注的制造者相同,即两商品的来源指向具有同一性时,应认定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与误认,销售被控侵权商品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案 情 梁钟铭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第4936314号“”商标(指定颜色),该商标由V、E、X
发布时间:2017.08.04 -
美国体育组织起诉网络市场商标侵权
近期,美国国家篮球协会(NBA)、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MLB)和美国国家冰球联盟(NHL)等美国体育组织纷纷对网络市场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声称其售卖假冒商品并侵犯了其商标权。 此外,2018年7月2日,美国领先的大学运动产品营销公司IMG College的许可部门(负责管理几所美国大学的商标组合)和内布拉斯加大学在伊利诺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原告指出,被告正以美国市民为目标,经营着
发布时间:2018.07.18 -
正确认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作用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是我国商标行政主管机关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为基础,总结商品或者服务划分的实践经验而制定的。在商标纠纷中,若争议双方就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类似产生争议,如何认识《区分表》的作用,历来是一个尺度不好把握的问题。本文就《区分表》作用存在的不同认识进行梳理,观察商标审查审理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阐释如何正确把握《区分表》的作用。 关于《区分
发布时间:2020.03.24 -
类似商品的能动判断
要旨 对类似商品的判断可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下称《区分表》)为参考,但不能机械地以《区分表》为依据或标准,而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并以混淆原则为指针,给予能动、弹性的司法保护。另外, 知识产权保护应当秉持利益平衡的理念,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合理划定边界,也即注册商标适当范围内的溢出使用,可增强法官对于类似商品认定的心证判断。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宁波江北铭瑞
发布时间:2017.05.31 -
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变更后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昱 刘清启) 【案号】 (2013)浙衢知初字第167号 (2014)浙知终字第71号 【裁判要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的保护是以商品知名为前提,以该装潢能起到商业标识意义上的商品来源区分为核心要素。故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样式在有所改变的情况下,若仍能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则应当继续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案情介绍】 原告衢州双熊猫纸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8.09 -
加拿大发布禁止假冒商品入境的法案
加拿大制定了力度更大的边境管理措施以禁止假冒和版权侵权商品从加拿大进出口。根据之前的制度,权利人必须获得法院令才能阻止进口假冒和版权侵权商品。新规则规定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有权扣押可疑的假冒和版权侵权商品,同时允许权利人寻求民事救济。 加拿大体系的主要特征 新措施严格禁止进口或出口假冒和版权侵权商品。加拿大体制两个重要的特征是:(i)CBSA官员现在有权扣押他们怀疑是假冒或侵犯版权的商品
发布时间:201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