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北京东方原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原创公司)诉中央电视台、上海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英翼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二被告制作的电视节目《极客出发》及使用的节目名称LOGO未侵犯东方原创公司的著作权,同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东方原创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东方原创公司诉称,其拥有“极客出发”图样及《极客出发》电视节目策划案的版权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