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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平台反垄断合规管理标准拟出台
近日,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据悉,这份文件是全球首个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管理标准,其中涉及平台经济中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二选一”等诸多竞争失序问题。 有专家称,平台经营者对于出台相关标准的呼声很高,普遍渴望建立起清晰规则,划定行为边界,避免陷入反垄断漩涡。尽管实践中各家平台企业对反垄断合规存在不同认识和解读,但当前征求意见稿体现了“最大公约数
发布时间:2021.11.05 -
短视频作品传播中的平台版权责任
在短视频产业链中,各种短视频平台主要扮演的是内容分发的角色,作用非常关键。在短视频作品的传播中,短视频平台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版权责任?解答这一问题,首先要对短视频平台进行类型化区分。从版权责任的角度看,短视频传播平台主要可以分为三种。具体而言,应以具体的短视频传播行为来判断平台是否承担版权责任、承担什么样的版权责任,并考察平台的行为究竟是指向技术还是指向内容。 短视频作品的认定和归类 短视
发布时间:2023.04.06 -
从身份到契约:电子商务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再思考
摘 要:在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平台用工法律关系呈现出较强的就业灵活性、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弱从属性等阶段性特征。由此,现行劳动用工关系规则体系的局限性愈加凸显。在生产方式不断革新的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用工是一种新型的劳动模式,无论是企业用工还是劳动者就业均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与较强的弹性。参照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和理念,平台用工法律关系是一种独立于“用人关系”的“用工关系”。我国应
发布时间:2023.08.25 -
网络侵权情形下如何合理确定不同经营主体的侵权责任?
及相关应用市场上对涉案被诉侵权游戏进行推广,四被告应对上述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情况,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扑雷猫公司等侵犯了畅游公司享有的改编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责任。 一审判决后,爱九游公司与当乐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该案一审立案且爱九游公司收到应诉材料后,在爱九游公司运营的游戏平台网站仍然可以通过安卓端、苹果端
发布时间:2023.08.29 -
电商平台商标侵权原因探析
最近,多家律所律师反映,未核准注册商标投入电商平台使用造成侵权现象猖獗,屡禁不止,渠道方式变换多样,衍生出一些“灰色地带”。同时,关键性证据销毁快、收集难度大,侵权数额无法准确计量,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笔者根据办事民众的反映,了解到一些电商平台的隐藏入驻规则。本文将从侵权商品流通重点环节涉及的不同主体入手,结合《商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条款和案例予以分析。 一、经营者对于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24.06.28 -
“信息—数据二分”视野下对平台数据竞争问题的审视
数据竞争的问题,特别是企业之间、平台之间涉及数据爬取和利用等方面的竞争问题,是当前的热点法律问题之一,其中存在不少争议。本文将探讨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数据与信息的区分。笔者认为,在讨论数据竞争特别是企业间、平台间关于数据的爬取和利用问题时,必须明确地限定所讨论的对象,即此处所指的“数据”是指作为信息载体的电子数据。基于这一前提,在“信息—数据二分” 视野下,对平台数据竞争问题进行审视。 信息与
发布时间:2024.03.29 -
在网络平台销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品的行为认定
同意而使用案涉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某商行赔偿其经济损失、合理维权开支及全部诉讼费用。 分歧 本案中,关于陈某某商行在网络平台销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品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陈某某商行未经著作权人昌裕实业公司许可,销售印制有被诉侵权标识的产品,侵害了案涉作品的发行权。同时,被告在其经营的网店内提供的产品宝贝详情中展示多幅被诉侵权作品,也侵害
发布时间:2024.08.28 -
欧盟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的立场、方法与视野
摘要:欧盟的竞争法一直走在反垄断规制的“前线”。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以来,欧盟迅速对围绕数据这一关键竞争要素实施的反竞争行为加强执法力度。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从数据获取、数据分享与数据保护部门协同的三个监管角度出发,采用开发灵活性分析工具、拓展传统竞争规则意涵、强调事前监管等方法,不断加大对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的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有效性和效率性,同时注意弥合竞争法与数据法的制度缝隙,旨在创建真正服务于
发布时间:2024.08.16 -
德国电商平台卖家侵权投诉维权及反向临时禁令申请
PART 01 德国电商平台专利投诉下架处理及平台救济规则 2022年4月,德国亚马逊店铺经营者A公司收到德国亚马逊平台商品下架通知,其下架原因为A公司所售产品中的芯片侵害B公司的专利权,涉案专利为欧洲发明专利。A公司向专利权人B公司发送了“未侵权分析报告”,B公司依然坚持投诉A公司产品专利侵权。双方无法达成共识,A公司随即发送警告信,B公司依然拒绝撤回专利侵权投诉。 事实上,A公司收到来自平台
发布时间:2024.07.04 -
欧盟立法委员会拟对不正当竞争采取强硬手段,谷歌诉讼案件或受影响
欧盟的立法委员会正在考虑对部分限制科技企业权力和促进本土科技企业权力的立法实施强硬手段,即以通过修正相关立法的方式,来防止一些大型科技企业在欧盟地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悉,欧盟政府于上周决定,将于本地时间周四就相关提案展开投票。 欧盟立法委员会会的强硬手段是一项名为“平台对企业监管”(P2B)的立法提案,它需要得到欧盟国家和欧洲会议的批准才能正式成为法律,在今年5月之前,因为这项提案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