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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百万!爱奇艺起诉租号平台不正当竞争
3月8日消息,近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奇艺”)与湖南南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澳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判决结果法律文书公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南澳网络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记者此前调查曾发现,一种针对视频网站的“共享会员”生意在市面上盛行,原价数百元的视频网站年度会员,只需区区数元便可买到。 爱奇艺再度起诉租号平台: 租号平台构成
发布时间:2022.03.09 -
超大型互联网平台迎来超强监管时代
超大型平台,是指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具有表现突出的主营业务、上年底市值(或估值)不低于1000亿人民币、具有较强的限制平台内经营者接触消费者(用户)能力的平台。 为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
发布时间:2021.11.01 -
互联网平台数据抓取的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查路径
目前,数据领域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数据权益保护和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边界问题,由于数据领域的专项立法供给较为薄弱,相关规则多由法院通过裁判规则建立。在司法实践中, 涉数据抓取类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多以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为审理思路,本文选取18件典型的互联网平台数据抓取案件,对类案法院的审查思路和审理要点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已有司法规则进行评价。总体而言,目前涉数据抓取类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法院总体呈现出侵权
发布时间:2023.06.21 -
互联网外卖平台实施强制“二选一”行为应予以规制
重庆市开州区域内唯一合作方以及配送服务商。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渝开州市监处字(2020)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19年1月以来,重庆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拓展外卖业务,排挤其他外卖平台,利用其在开州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及其优势地位,通过线下签订“战略合作伙伴政策支持申请书”的方式,限制入网商户(包括已入网商户和新入网商户)与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第三方平台(主要针对某平台)进行
发布时间:2023.09.28 -
印度专家探讨网站第三方内容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众所周知,只要某一件文学、戏剧或者艺术作品是原创的,那么其创作者就会自动拥有这部作品的版权,而无论该作品的版权是否已进行过注册。因此,只要在某一网站中所使用的文本、图像以及视频等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那...
发布时间:2018.06.01 -
电商平台“二选一”动了谁的奶酪?
“要入驻我们的平台,就必须退出另一个平台;在每年的集中促销日期间,只能在我们平台进行促销,且价格必须低于其他平台……”如今,很多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遇到了在平台之间的“二选一”问题,这不仅给商家造成困扰,也让消费者担心渠道资源的集中或会引发日后价格的上涨。 8月23日,在上海市法学会消保法研究会与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联合主办、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中心承办的“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19.09.02 -
也论“IPTV限时回看”——技术、法律与行业未来
视频网站、OTT电视相比,“IPTV回看”业务对于用户的“点播”行为又有明显的时间限制(通常为三天左右,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周)、地域限制(受限于区域性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 这也为“IPTV回看”业务的法律属性之争奠定了基础。 二、法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争 1. 关于“IPTV回看”模式的司法裁判倾向 2019年10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针对“杭州IPTV”在其回看栏目播出
发布时间:2020.05.15 -
买卖微信号?法院判了!赔偿腾讯109万
中。 构成不正当竞争 “国内15-30天实名微信号!带支付!10个起拍!”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信息,被告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网站中设有微信账号买卖、微信辅助注册、微信辅助解封等交易专区,包含大量商家刊登的微信号买卖信息。 腾讯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微信的正常运营,破坏平台健康生态。故诉请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2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行业内公认的商业道德
发布时间:2021.10.22 -
避风港规则在网络账号买卖中的适用分析
判决要点 经营者之间是否属于同业竞争关系,并非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或认定不正当竞争的必要前提。重点应审查被诉行为基于互联网商业伦理是否具有不正当性。同时,超出许可范围虽不影响平台经营者身份的认定,但如果网络服务者并未将其盈利能力与网络技术服务挂钩,而是与侵权者绑定,谋取侵权利益,避风港规规则此时没有适用的空间。 案例来源 一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1知民初1647号 二审
发布时间:2023.06.20 -
北京海淀:发布《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指南》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召开“保护产权服务创新——著作权与商业秘密保护”会议,介绍该院在保护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工作机制的主要做法,发布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指南》和五个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1年海淀区检察院创立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处以来,该院成功办理了包括“中国版权第一案”思路网侵犯著作权案、首例记步型App软件侵犯商业秘密案、首例利用云平台侵犯著作权案等在内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在该院
发布时间:2018.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