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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30年内,第3次修正,4大亮点需关注
这两天,著作权领域,有两件事值得关注,均事关行业发展前景: 一个是立法层面,《著作权法》正迎来第三次修正; 一个是应用层面,国内最大的原创文学平台阅文集团出现创始高管集体出走,并与作家群体就合同引发争议。 那么,《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阅文集团和网络作家群体们又会从中如何受益? 时隔十年,再次修订。 2020年4月26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0.05.08 -
从实务角度解读《著作权法》修正草案 “十大看点”
202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解决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我国《著作权》已经经历过两次大修,那么此次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又有何“亮点”? 从整体上看,《著作权法修正草案》新增加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早已存在,部分由著作权相关条例
发布时间:2020.05.27 -
墨西哥将对其商标法进行修订
2018年5月18日,墨西哥政府在联邦官方公报上对外公开了有关商标法修正案的法令。这些修订将自公开起60个工作日后生效。主要的修订如下: 首先,根据修正后的法律,递交商标申请的权利不仅仅限于贸易商或者服务提供商。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有注册其商标的权利。 修正后的法律扩大了“商标”的范畴。“商标”不仅适用于可见的方面,商标还可以是任何感官可感知的标志。这意味着申请人将能够注册非传统商标,如声音、气味
发布时间:2018.06.08 -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全文丨修改前后对照表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30 -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全文丨修改前后对照表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30 -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效保护产权,有力打击侵权;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区域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开展了先行先试。去年第一批13项改革举措已推向全国。会议决定,再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
发布时间:2018.12.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反垄断法修正草案
发布时间:2021.10.25 -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等11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岳仲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了“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等11项法律案近期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情况。 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在8月20日至9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68人提出的148条意见,另收到群众来信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了梳理分析、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关于加强
发布时间:2021.12.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发布时间:2020.12.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发布时间: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