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专利无效
-
阿斯利康与国知局“替格瑞洛”药品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9)最高法知行终3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阿斯利康(瑞典)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审第三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阿斯利康(瑞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泰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发布时间:2024.03.01 -
格力 VS 奥克斯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 格力公司请求国知局宣告专利无效 2020年9月8日,格力公司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无效,主要理由包括:本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1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13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4.01.02 -
北京专利律师:(瑞士)埃利康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用于机动车水平传送的托架”落入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请求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2009年5月4日,怡锋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和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09年7月24日,刘某阳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三十三条
发布时间:2024.03.27 -
埃利康公司自动停车设备发明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9.11.27 -
“核重新编程因子”专利无效案进入行政诉讼程序
的支持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在案件审查期间,专利权人对该专利权利要求书作了删除式修改。2015年7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认定请求人刘某提出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决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维持“核重新编程因子”专利权有效。刘某对该决定不服,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创新研究引发轰动 由受精卵
发布时间:2016.07.07 -
给药特征对医药用途权利要求不具有限定作用
不具备创造性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的结论正确,应予维持。 基因技术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在于:一、一审法院关于包装插页中的用药禁忌说明(“避免蒽环类化疗药物和抗体组合使用”)对权利要求1、9不具有限定作用的认定,是否违反了辩论原则,构成程序违法;二、包装插页中的用药禁忌是否构成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9与证据1之间的区别特征;三、涉案专利相对于证据1是否具备
发布时间:2017.05.15 -
十大案件 | 评析“平针针织机”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理解以至于不恰当地扩大或限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本案通过专利无效程序,对权利要求做出正确的解读,更加清晰地界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对于后续可能出现的专利侵权纠纷明确了权利客体的边界,给予专利权人与其创新高度和贡献程度相适应的保护,体现出行政确权程序中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审查理念。
发布时间:2021.09.07 -
无效案件中补充实验数据的审查需要考量那些要素?
发布时间:2021.11.02 -
创造性判断中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认定规则
,而前案中未予认定。导致这一区别的原因在于,该案中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不仅在说明书中有所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亦可从已公开内容中获得相关实验数据以验证这一技术效果。因此,尽管说明书中并未记载相关实验数据,也并不影响其被认定为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该案涉及一种晶型,专利申请人主张的技术效果为诉争技术方案具有SGLT2抑制作用,该技术效果在说明书中有记载,但无实验数据;专利申请人在无效程序中补交
发布时间:2023.05.04 -
上诉人怡丰公司与被上诉人地生公司立体停车库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第二次无效)
发布时间: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