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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审查意见应对策略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是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之一;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
发布时间:2020.08.26 -
创造性与说明书充分公开等授权条件之间的关系
鹿特丹医学中心、克雷格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创造性与说明书充分公开等授权条件之间的关系 一审案号:(2018)京73行初2154号 二审案号:(2019)最高法知行终127号 裁判要旨 专利申请的创造性、专利说明书充分公开、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支持等法律规定的授权条件在专利法上具有不同的功能,原则上不应当将属于说明书充分公开等授权条件所应审查的内容纳入创造性判断中
发布时间:2020.06.04 -
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择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案情简介 原告A公司诉称: 一、证据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涉案专利不具有创造性 1.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证据1披露的技术手段与涉案专利保护的技术均为液压开孔装置,证据1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在液压冲孔设置原理上相似。权利要求1与证据1的区别技术特征仅在于:涉案专利公开油泵、油管,但在液压工具领域,液压装置包括油泵、油管,从而为液压油缸提供油料是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涉案专利公开的挤
发布时间:2023.05.22 -
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在创造性判断中考虑与否的判定标准
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内容并不一定都能起到限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作用,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对产品权利要求而言,某些特征在创造性判断时是否应当考虑的判断标准在于,该特征是否对产品的结构、材质或组成等有影响,即是否隐含了该产品具有某一种特殊的结构、材质或组成;对于方法权利要求而言,则要考虑特征是否对步骤、顺序等产生影响。 本案中,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组合物,如判决所述,权利要求1中的“在
发布时间:2023.07.20 -
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准确理解和创造性的评判
【弁言小序】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专利权划界的基础和依据,对其中技术术语的理解不仅关系到保护范围的确定,还会直接影响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判。因此,如何综合考量技术术语在本领域的通用含义、说明书对该技术术语的解释说明以及该技术术语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具体限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一具体案例,解析合议组如何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进行准确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客观评判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发布时间:2023.12.12 -
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相近、相关技术领域的确定
【裁判要旨】 确定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领域时,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为对象,以主题名称为起点,综合考虑专利技术方案的功能、用途。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功能、用途相近的技术领域,构成专利技术领域的相近技术领域;专利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所应用的技术领域,构成专利技术领域的相关技术领域。 【关键词】 行政 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 创造性 相近技术领域 相关技术领域 【基本案情】 陈某建系
发布时间:2024.10.10 -
包含方法特征的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判断
【裁判要旨】 对于既包含产品形状、构造,又包含产品制造方法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在判断其新颖性、创造性时,如果其方法特征能够使产品具有某种特定形状、构造,则该方法特征对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在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判断时,应当将该方法导致的特定形状、构造与现有技术的形状、构造进行比对,而非将该方法本身与现有技术的方法进行比对。 【关键词】 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客体 含方法特征的
发布时间:2024.08.15 -
问题导向下的我国发明创造性评判标准研究
作者简介: 李越,复审委质量保障处处长 冯涛,复审委交通装备申诉处处长 邹凯,复审委医药生物申诉二处副处长 李瑛琦,复审委医药生物申诉一处副处长,首席诉讼代理人 倪晓红,复审委光电技术申诉二处副处长,首席诉讼代理人 一、引言 近两年,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专利审查愈发以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追求,导致创造性评判在专利审查体系中愈发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且对于评判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在实操
发布时间:2017.10.16 -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本案要旨 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如果提出自己的产品生产于该专利申请日前,即提出该专利无创造性,则有义务提供合法、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在其产品部分图纸记载的制图日期晚于该专利申请日的情况下,该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该专利申请日前请求人生产的产品的具体结构,整体上不能认为该证据材料是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形成的,因此不能被采纳。 简要案情 北京康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康得公司)是“快装脚手架
发布时间:2007.09.12 -
在未申请专利技术方案基础上增加技术特征所授权专利的权属问题
、创造性等获得专利授权的必备条件,袁某作为涉案专利发明的发明人而成为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并不违背专利法。如东育公司认为袁某不应获得涉案专利权,可通过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予以解决。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 二、几种处理方案 对于涉案专利的权属问题,有如下几种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案: 第一种方案:归袁某。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已在东育公司技术方案基础上增加了技术特征,两方案属完全不同的技术方案。权属纠纷
发布时间:2017.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