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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5日代表德图公司签收的送货单原件,二是2013年3月20日大图公司给德图公司开具的购货发票存根,三是证人李某一审庭审证言,四是李某与王君玲的通话录音,五是德图公司大股东曹诗玉系王君玲外甥女。2.磐然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徐向东、王凤远与德图公司的成立及业务开展存在联系。一是证人李某与王凤远的通话录音,二是李某与徐向东的谈话录音。(二)二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1.一审中徐向东、王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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