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无效宣告
-
“茶”红是非多,喜茶又㕛叒卷入了一场商标纠纷!
继今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云法庭”一审审结了“喜茶兄弟”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之后,7月15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又在线上公开开庭审理了“HEY及图”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这两起案件皆因喜茶所属公司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美西西公司)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起。 据了解,2017年7月26日,诉争商标“HEY及图”由广州创业咖啡有限公司(下称创业公司)提出
发布时间:2020.07.20 -
“金六福尚美钻石宫殿”是否与“六福珠宝”构成近似?
争商标向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诉争商标与六福集团的“六福”系列商标均含有显著识别文字“六福”,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无效宣告。 原告不服被告作出的裁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布时间:2020.08.11 -
“王者荣耀”商标无效行政案线上开庭
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了全世界,在人们积极抗击疫情的同时,线上消费娱乐尤其是手游异常火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基于“MOBA类游戏”电竞对战特点推出的“王者荣耀”就是其中一款。2020年3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涉及“王者荣耀”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线上开庭进行了审理。 2018年6月19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8379954号“王者荣耀”商标
发布时间:2020.03.19 -
“papi酱”能否破解商标难题?
而遭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尴尬,泰洋川禾公司随后展开了权属追索。 近日,泰洋川禾公司与广东省自然人刘某某围绕3件“PAPI酱”商标展开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的判决显示,法院认定泰洋川禾公司有权作为该案利害关系人以涉案商标“PAPI酱”的注册损害在先姓名权为由提起商标权无效宣告申请,刘某某申请注册第19353637号、第19353802号及第
发布时间:2020.07.20 -
“君之蓝”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宿迁市。 法定代表人:王耀,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文静,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稻花香酒业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325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20年9月21日,上诉人稻花香酒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屈伟
发布时间:2020.11.03 -
为了“Olay”商标,宝洁公司与这家钟表珠宝公司闹到了法院!
作为宝洁公司旗下一个成立60多年的护肤品牌,相信许多人对玉兰油OLAY并不陌生。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审结了一起“Olay”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原来,2010年8月13日,奥拉亚钟表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拉亚公司)在第18类钱包、书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一件注册号为8571906 的“Olay”商标(下称诉争商标,详情见下图1),专用期限至2021年4月20日
发布时间:2020.09.29 -
双“象”傍地走,安能辨雄雌?
区域、行业排名、广告宣传材料、荣誉证明材料、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据,主张诉争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其对美术作品《白象标识》享有的在先著作权,而且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18年6月,白象公司再次以相同的理由,援引相同的法律规定,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品牌规划、品牌咨询合约书、转账凭证、发票、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据。 白象公司在评审阶段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
发布时间:2020.11.03 -
最高院第28批指导案例162号| 江小白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津酒厂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 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 裁判要点 当事人双方同时签订了销售合同和定制产品销售合同,虽然存在经销关系,但诉争商标图样、产品设计等均由代理人一方提出,且定制产品销售合同明确约定被代理人未经代理人授权不得使用定制产品的产品概念、广告用语等,在被代理人没有
发布时间:2021.07.30 -
十大案件 | 评析“一种驱动液态镜头的音圈马达及其镜头组”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相同主题与同样发明创造的判断 本案涉及名称为“一种驱动液态镜头的音圈马达及其镜头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1820385939.8),专利权人为爱佩仪(东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涉案专利涉及液态镜头的相关技术,其保护的驱动液态镜头的音圈马达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摄像装置是否具备新颖性是本案的审理要点。对比文件1是一篇中国专利文献,其申请日晚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
发布时间:2021.09.14 -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技术事实认定
【弁言小序】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决定理由”部分主要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是决定书的核心内容,也是当事人最为关心的内容。在这两部分内容中,事实认定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审查结论是否妥当。可以说事实认定是整个无效案件审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权益。本文结合一个真实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例,谈谈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在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时如何把握技术事实。 【理念阐述
发布时间: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