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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因搭售被罚446万行政处罚决定书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青市监垄断字〔2020〕02号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青海省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2710483086C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安装、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炉具及配件、天然气热水器用具及配件,绝缘材料、防腐材料销售(依法必须经批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罗启泽 住所:青海省民和县川
发布时间:2020.05.21 -
发改委:开展天然气市场检查 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
在今日召开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要立即开展天然气市场价格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针对近期天然气价格特别是华北地区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孟玮介绍,发改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一是协调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协调中石油、中石化
发布时间:2017.12.19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告诫三大天然气销售公司,遵守价格与反垄断法规政策
冬季将进入天然气消费高峰,为敦促天然气销售公司守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天然气行业协调稳定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垄断局近日在京联合召开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三大天然气销售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宣传了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规定,通报了近年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会议提醒告诫三大天然气销售公司加强价格自律,规范
发布时间:2018.10.26 -
青海管道天然气滥用支配地位案件评析:公用事业领域破除垄断势在必行
作者 | 孙晋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研室主任、教授 2020年5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青海省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然气行业的垄断行为重拳出击,为与民生密切相关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又增添一个鲜活的案例。在全国抗疫形势渐趋缓和、复工复产全面推进、各项民生有待恢复和发展的当下,本案释放了一些重要信息,值得高度关注。 一、案情回顾 本案历时两年,2018年5
发布时间:2020.05.29 -
焚烧涉案资料,青海一燃气公司阻碍反垄断调查被罚70万行政处罚决书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书 青市监垄断字〔2020〕01号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青海省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2710483086C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安装、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炉具及配件、天然气热水器用具及配件,绝缘材料、防腐材料销售(依法必须经批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罗启泽 住所:青海省民和县川垣
发布时间: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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