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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角色还是艺名?“金龟子”商标无效行政纠纷近日开庭
刘纯燕是央视少儿节目主持人,因得知在南京有一家少儿培训机构将其艺名“金龟子”注册为商标并进行使用,她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金龟子”商标无效。2018年9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该“金龟子”商标无效。“金龟子”商标的注册人李某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此案,原告李某与第三人刘纯燕
发布时间:2019.04.19 -
商标行政案件中对姓名在先权利的判断
【案情简介】 2013年,李某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下称诉争商标)。 2017年,知名主持人刘纯燕以损害其在先姓名权为由,就诉争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李某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驳回
发布时间:2020.12.10 -
“金龟子”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宣判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因艺名“金龟子”被注册为商标而引发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认定“金龟子”系第三人刘纯燕的艺名,其亦享有在先姓名权,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刘纯燕是央视少儿节目主持人,因得知在南京一家少儿培训机构将其艺名“金龟子”注册为商标并进行使用,其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下称诉
发布时间:2019.08.29 -
“金龟子”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关于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158090号 申请人:刘纯燕 被申请人:李二娜 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1日对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争议商标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1991年进入中央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8.10.23 -
艺名被培训机构注册,“金龟子”刘纯燕奋力维权
原标题:近日,北京高院二审认定“金龟子”商标侵犯刘纯燕在先权利——姓名遭遇抢注,名人何以解忧? 近日,备受关注的“金龟子”商标无效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二审认定“金龟子”系第三人刘纯燕的艺名,其亦享有在先姓名权,李某注册“金龟子”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刘纯燕的在先权利,判决驳回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争议商标“金龟子”予以撤销的一审判决。 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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