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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专利 对比设计 【案情简介】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 “直发卷发器”(专利号为201230565158.5)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专利涉及的产品是“直发卷发器”,对比设计为一种名称为“美发造型装置”的产品的外观,上述产品用途相同,属于相同种类的产品。 对比涉案专利和对比设计,局部的细微差别,并未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原告关于涉案专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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