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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提供虚假证据 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出50万元“罚单”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时,发现原告北京某公司提供虚假证据,扰乱司法秩序。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具2023年首张“罚单”,依法对其罚款50万元。 原告北京某公司认为自己依法取得涉案电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发现被告宁波某公司未经合法授权,在被告备案的网站提供涉案视听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于是将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取证费41元。 李鬼
发布时间:2023.04.28 -
刚刚!张雯任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
正在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任命,张雯任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室主任张越受主任会议委托,就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命议案作说明。 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寇昉就提请的任命议案作说明。 经表决,任命通过。 张雯任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经纬、姜颖、佘贵清任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杜灵军等40名同志任北京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08.16 -
数字经济下版权司法保护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以及行业与网络的深度融合发展,我国涉网知识产权案件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在著作权领域,除案件量激增之外,伴随产业和技术发展而诞生的一些新类型案件,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将结合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从数字经济下的新型创作成果、新型传播方式、新型商业模式三个方面,分析当前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及其司法应对。 新型创作成果 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催生了诸多
发布时间:2021.05.20 -
北京互联网法院加速推进多元调解
原标题: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中心——北京互联网法院加速推进多元调解 “2018年我院多元调解共导出案件5284件,占同期新收案件总量的83%;调解成功案件488件,调解成功率38%,占同期结案总量的19.2%。‘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在确保我院完成2018年审判工作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月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在该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仪式
发布时间:2019.03.19 -
北京互联网法院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 保障数字教育产业规范发展
吉某是书法课老师,曾在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兼职老师,其间吉某希望用该公司场地录制授课视频,双方未签订合同。合作期间,公司交付给吉某4集授课视频,剩余34集授课视频未向吉某交付。 之后,吉某了解到公司将上述全部课程视频打包放在公司的官网、APP、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传播,并向公众收取费用。吉某认为,公司未经授权在线传播其口述课程的视频,侵害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于是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23.07.14 -
北京互联网法院推出弹屏短信送达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与联通、电信、移动三大通信运营商合作,基于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在电子诉讼平台送达环节中可向当事人发送弹屏短信,当事人收到短信,手机屏幕被锁定,可阅读通知内容,点击关闭后,手机方可继续使用。运用通信技术保证了短信送达的效果,目前基本可以实现手机用户全国覆盖。 弹屏短信送达方式,是普通短信送达的升级版,借助移动通信技术,安全、快捷、有效的将案件信息传达给当事人。 据了解
发布时间:2018.10.25 -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在凌某某诉抖音案中,原告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
发布时间:2020.07.31 -
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后受理的首案——抖音短视频案今日宣判
12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院长一审公开宣判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认定原告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播视界公司)主张权利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简称“我想对你说”短视频)构成类电作品;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在线公司)、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网讯公司)作为提供
发布时间:2018.12.26 -
“抖音”诉“伙拍”成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第一案
北京互联网法院甫一成立便深受关注。截至10日18时,该院电子诉讼平台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成受理第一案。 “网上打官司”获认可 已接案200余件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消息,该院电子诉讼平台自9日对社会公众开放以来,截至10日18时,总访问量已达20.73万次,注册用户586人,共接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 另据了解,北京互联网法院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18.09.11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项调研显示:竞价排名等不正当竞争案件日趋复杂化
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但侵权企业系通过搜索推广服务提供商的竞价排名服务进行市场推广,侵权企业与被侵权企业之间通常存在竞争关系,故在此类案件中仍认为搜索推广服务提供商客观上参与了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案件审理中主要考察服务提供商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以及对于上述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刘义军说。 扩至非同业竞争关系广义化 谈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发展趋势,刘义军介绍,法院在审理涉及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16.05.19
共计1页,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