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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阳、怡锋公司与埃利康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简称怡锋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19年5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埃利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陆**,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代理人刘**、昌**,第三人刘夏阳和怡锋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徐新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诉决定系原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刘夏阳和怡锋公司就埃利康公司拥有的名称为“自动的机械停车场中用于机动车水平传送的托架”的02803734.0号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
发布时间:2024.03.19 -
刘某阳、怡锋公司与埃利康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深圳)有限公司。 以上一审第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新明,北京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埃利康亚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埃利康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一审第三人刘某阳、怡锋工业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锋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埃利康公司、名称为“自动的机械停车场中用于机动车水平传送的托架”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
发布时间:2024.03.19 -
刘某阳、怡锋公司与(瑞士)埃利康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审判案例指导 第七辑》。 2015年,上述案件发回专利复审委员会重审后,无效请求人刘某阳、怡锋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担任其代理人。经深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再审判决,徐新明律师代理无效请求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陈述意见。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组成合议组对上述三案进行审理,于2016年4月14日作出2876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5和6
发布时间:2024.03.25 -
专利转化市场中的骗局
专利,作为一种工业产权,是国家依法赋予权利人的一种垄断权,相应地,专利权人须向社会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以利于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从而实现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宗旨。 为实现上述宗旨,专利的转让和实施许可即成为非常必要且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目前的专利转化市场颇为混乱,鱼龙混杂,专利权人因专利转让及实施许可而屡屡受骗的事情时有发生。骗子的手段花样翻新,他们有的是以交手续费的名义,有的打着考察
发布时间:2008.07.11 -
专利转化市场中的骗局
专利,作为一种工业产权,是国家依法赋予权利人的一种垄断权,相应地,专利权人须向社会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以利于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从而实现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宗旨。 为实现上述宗旨,专利的转让和实施许可即成为非常必要且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目前的专利转化市场颇为混乱,鱼龙混杂,专利权人因专利转让及实施许可而屡屡受骗的事情时有发生。骗子的手段花样翻新,他们有的是以交手续费的名义,有的打着考察
发布时间:2008.07.11 -
AGV搬运机器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
提要: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号为201720646860.1、名称为“AGV搬运机器人”的实用新型专利,共计8项权利要求,于2018年2月6日获得公告授权。徐新明律师团队接受李某委托,于2019年1月31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未对请求人的书面意见进行答复,亦未参加口头审理。2019年5月29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
发布时间:2019.07.16 -
AGV搬运机器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
提要: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号为201720646860.1、名称为“AGV搬运机器人”的实用新型专利,共计8项权利要求,于2018年2月6日获得公告授权。徐新明律师团队接受李某委托,于2019年1月31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未对请求人的书面意见进行答复,亦未参加口头审理。2019年5月29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
发布时间:2020.02.23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AGV搬运机器人专利无效案获胜
提要: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号为201720646860.1、名称为“AGV搬运机器人”的实用新型专利,共计8项权利要求,于2018年2月6日获得公告授权。徐新明律师团队接受李某委托,于2019年1月31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未对请求人的书面意见进行答复,亦未参加口头审理。2019年5月29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
发布时间:2020.02.23 -
华兴公司与RSF公司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
技术使用费。《生产线转让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向法院起诉,《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则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依法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当RSF公司通过诉讼迫使华兴公司付清设备款后,即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成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华兴公司向RSF公司支付专利许可实施使用费216万元、违约金500万元,华兴公司立即停止实施涉案专利技术。华兴公司委托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此案
发布时间:2020.10.09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 “铁屑净化器”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获胜
第201520709168.X、“铁屑净化器”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宋某江认为无限者(北京)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限者公司)制造、销售的铁屑净化器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提出侵犯专利权纠纷处理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受理为第2019-1366号案。 为应对第2019-1366号案,无限者公司决定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此案。徐新明
发布时间: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