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不正当
-
“施耐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11.25 -
擅用“三一”商标及字号,判赔三百万!
驰名商标,被告在产品上和宣传中使用“三一”等字样,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擅自使用“三一”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原告300万元损害赔偿及20.9万元合理支出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额支持,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01 关于商标侵权行为 首先,本案中被告在与原告灯具类“三一”、“新三一”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之近似的商标,容易引起
发布时间:2020.08.03 -
游戏插件“捉妖”,能否想捉就捉?
《一起来捉妖》系国内首款AR探索手机游戏,它依托手机即时定位,将AR探索和实景展示相结合,让玩家在现实生活中可以随时随地捕捉身边的“妖灵”。然而,一款定位修改“神器”却可以让玩家足不出户就能随意定位,“想捉什么妖就捉什么妖”。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重庆腾讯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腾讯公司)以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涉案虚拟定位插件推广、销售方谌某起诉
发布时间:2021.01.12 -
周杰伦起诉网易不正当竞争
周杰伦起诉网易不正当竞争 据浙江法院网消息,近日,网易旗下多家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原告为周杰伦及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该案将于4月1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图片来源:浙江法院网截图 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知情人士称,周杰伦起诉网易或与此前网易旗下游戏在未经周杰伦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抽奖赠送周杰伦新专辑和演唱会门票有关。网易未回应此事。 2022年7月,杰威尔
发布时间:2023.04.11 -
使用包装装潢基本一致的商品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焦点问题是:利泰公司是否存在侵犯琥珀公司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利泰公司、林秀来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发布时间:2023.08.11 -
什么样的店铺装潢才能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实践中,并非所有店铺装潢都能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一般而言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店铺装潢具备一定的知名度;第二,店铺装潢能够发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第三,被诉店铺装潢与在先店铺装潢近似并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 案情简介 七惑公司系第18201833号、第27412624号、第42556422号注册商标(简称涉案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等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为第43类,包括自助餐厅、餐厅
发布时间:2023.07.27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下服装设计维权路径探究
服装设计是各大服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可以为经营者带来更多的竞争优势,但其在司法实践中却很难获得保护。除了通过《著作权法》《专利法》对服装设计进行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服装设计保护方面也能提供独特的维权途径和价值。为此,笔者对相关判例进行了梳理与总结,以期对服装行业的维权方式提供一些指引。 一、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大量抄袭服装设计的行为进行规制 如果对方大量抄袭权利人的服装设计,虽然
发布时间:2023.08.29 -
国产动画《汽车人总动员》被判侵权迪士尼皮克斯,赔135万
维权合理开支100万元。 12月2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各被告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蓝火焰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其中的80万元由基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公司还需赔偿原告维权合理开支35万余元。 原告:动画形象和海报都抄袭《赛车总动员》 两原告诉称,其共同拥有动画电影《赛车总动员》、《赛车总动员2》及其中单个形象的著作权。《汽车人总动员》的主要汽车动画
发布时间:2017.01.03 -
玄霆公司欲阻张牧野续写《鬼吹灯》系列小说
1月18日,一起涉及《鬼吹灯》系列小说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纠纷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 该案中,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系《鬼吹灯》系列小说(两部八本)的著作权财产权人,发现《鬼吹灯》系列小说作者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未经原告许可在《鬼吹灯》系列小说的基础上创作出小说《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以下简称被控侵权小说),并由北京新华先锋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传媒
发布时间:2017.01.19 -
以新浪微博诉脉脉案为例看反法第二条的适用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新浪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被称为大数据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第一案,该案确立的互联网技术不正当性判断方法、法律适用条件等,持续在行业保持热议。围绕这一经典案例,2017网络法青年工作坊邀请该案主审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张玲玲,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在网络不正当竞争中的适用问题与学员交流探讨。 以下为张玲玲法官演讲全文: 新浪微博与脉脉的案件说首例大数据
发布时间:2017.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