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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在西,正版在东 一条淮海中路,两家“上海故事”
的情况下,使用“上海故事”作为商品与店铺名称,在上海淮海中路1251龙1号开设丝巾专卖店和手机微店,销售与其商品种类相同的产品,并在店铺装潢,产品包装如标签、吊牌、包装盒、包装袋上使用与上海故事公司、上海紫绮公司设计完全相同的“上海故事”字样。 上海故事公司、上海紫绮公司认为,兵利公司攀附其商品名称知名度,意图导致消费者混淆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兵利公司立即停止其不正当
发布时间:2017.11.24 -
暴雪娱乐与网易再次联手提起诉讼,剑指国内游戏平台4399
近日,暴雪娱乐与网易共同宣布,因《英雄枪战》及《枪战前线》两款游戏涉嫌侵犯《守望先锋》的知识产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向两款游戏的制作及发行方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公司与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4399)提起诉讼。同时,基于暴雪娱乐在先权利以及上述诉讼提出的下架要求,苹果商店已将《英雄枪战》从其全球应用商店中下架。 事实上,这并不是暴雪对国内游戏厂商的首次起诉。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
发布时间:2017.11.15 -
如何判定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涂道勇 【案号】 (2017)陕01民初152号 (2017)陕民终1027号 【裁判要旨】 该案是原告西安博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博能公司)诉被告张某、陕西锐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锐东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以及张某、锐东公司是否采用不正当手段使用客户名单系此类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该案中,与博能公司存在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客户名单,包括
发布时间:2018.08.13 -
单一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
公司,与原告涉案特定客户签订相关技术服务合同,其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据此判决三被告停止侵害原告涉案商业秘密的行为、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律师费1.6万元,并消除影响。宣判后,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评析】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管道公司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
发布时间:2018.10.26 -
完善法律保障出实招 保护商业秘密正当时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条款自4月23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商业秘密的定义,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扩大了侵犯商业秘密责任主体的范围,强化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对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审判程序中举证义务的转移作出了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
发布时间:2019.05.27 -
搜百度视频出西瓜视频?百度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索赔百万元
因认为其享有权利的视频产品被今日头条作为在“头条搜索”中触发搜索广告的关键词,干预搜索结果,“好看视频”安卓移动端开发者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及“好看视频”IOS移动端、“百度视频”开发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万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日前,海淀法院受理
发布时间:2019.12.23 -
蔓蔓看App“共享”优酷会员构成侵权,法院判赔200万元
因认为“蔓蔓看” App在其客户端以“共享会员”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优酷平台上的内容并进行在线有偿播放的行为,侵犯了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优酷公司将该App经营者北京蔓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蔓蓝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200万元。2019年8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
发布时间:2019.09.03 -
新浪诉凤凰、央视诉暴风两案再审开庭
“中国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第一案”再审开庭了。 8月24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两起案件均是与体育赛事著作权相关的重大案件。 一起是新浪诉凤凰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或称“新浪中超案”,该案因其一审判决在我国首次认定体育赛事画面受著作权保护,而被媒体称为“中国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第一案”。 另一起则是央视诉暴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或称“央视
发布时间:2020.08.25 -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在判断一件商标是否系以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时,应考量哪些因素?在小米卫浴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卫浴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公司)围绕4件“MIUI”商标展开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终审判决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小米卫浴公司与王某某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
发布时间:2020.08.18 -
涉“看见音乐”企业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沪0110民初21430号 二审案号:(2019)沪73民终384号 裁判要旨 行为人擅自将他人在先使用、已取得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作为企业字号来使用,引人误认为该商品由他人提供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看见音乐(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看见音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欢唱网络科技(上海
发布时间: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