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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短视频配乐侵权案
频,使用了涉案歌曲原声,侵害了著作权人、录音录像制作者、表演者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2022年7月8日,文化公司一纸诉状将银行起诉至鹿城区法院,要求其删除涉案短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银行将涉案短视频删除,其辩称,视频内容为银行内部运动会影像记录,不存在任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宣传,没有盈利目的,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故意。另外,银行方认为,视频播放量小,未大面积传播,且点赞量才21个
发布时间:2023.04.17 -
小说搜索转码阅读服务的侵权责任认定案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旨 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应知,其核心在于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尽到了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应在坚守诚信善意之人注意义务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网络服务提供者系为他人信息传播提供中介服务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本案中,根据在案证据,首先,搜索涉案作品的结果来源仅显示一个,与全网搜索存在区别,且搜狗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该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1 -
喜马拉雅诉优酷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
一、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马拉雅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 原审被告:喜大(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大公司) 原审原告优酷公司经独家授权享有涉案节目《圆桌派第三季》《圆桌派第四季》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同时享有相关维权权利。 原审被告喜马拉雅公司系涉案“喜马拉雅”软件平台的运营者。 原审被告喜
发布时间:2023.11.10 -
侵权人4.98元"甩卖"699元的英语网课被法院判赔2万元
店铺,出售上述相关课程的网盘链接,消费者购买后可根据网盘链接下载查看视频课程,视频课程的内容与原告韩某创作完成的作品内容一致,该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杨某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韩某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其著作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停止某网购平台销售、传播原告教学音视频,下架相关产品和链接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
发布时间:2024.01.02 -
短视频时代应提高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入罪门槛
在UGC等内容生产方式不断兴起的当下,十年前增加的信网权入罪的法定要件,必须提高其适用的门槛。只有如此,才能符合如今人工智能用户生成内容时代的行业发展和市场要求,从而在法律政策方面鼓励上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近日,某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某款游戏的角色皮肤剪辑形成“爆料短视频”并发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这一在短视频领域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下简称“信网权”)入罪的案件【1
发布时间:2024.11.20 -
提供在线听书服务“凤凰FM”被诉侵权
因认为“凤凰FM”未经允许提供原告权属作品的在线听书服务,原告商晓娜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作品有声读物;赔偿经济损失及为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商晓娜诉称,其系知名儿童文学作家,成功塑造了“捣蛋大王王小天”、“拇指班长孔西西”、“小精灵朱迪亚”等诸多在当代儿童文学作品中
发布时间:2016.04.11 -
苹果App Store一款应用传播未经授权作品,法院一审判赔23万余元
应用商店内的软件未经授权擅自传播他人作品,应用商店服务商或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认为苹果公司经营的应用商店(下称App Store)内的程序“江南方想梦入作品全集”未经授权收录了作家江南(本名杨治)《九州缥缈录I蛮荒》《九州缥缈录II苍云古齿》《九州缥缈录III天下名将》《九州缥缈录VI豹魂》等多部作品,并向公众提供下载阅读,获取经济利益,构成对作家作品著作权的侵犯,而苹果公司系网络服务提供
发布时间:2017.06.09 -
“我叫MT”手游被侵权 阿里云公司应否担责?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诉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简称阿里云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乐动卓越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本案涉及一款名为《我叫MT online》的手机网络游戏。被上诉人乐动卓越公司一审诉称:乐动卓越公司从权利人处获得了对动画《我叫MT》改编成游戏的独占许可权,并自主研发了手机游戏软件《我叫MT online》,取得了游戏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发布时间:2017.07.13 -
咪咕视频播十期《跑男》 浙广集团诉赔500万
《奔跑吧兄弟》(以下简称《跑男》)作为浙江卫视热播节目,其第三季出现在咪咕视频上播放。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浙广集团)以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咕视讯)、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咕文化)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索赔500万元。9月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隔空”审理了这起侵权纠纷案。这也是该院合议庭首次以智慧庭审方式开庭审案。 浙广集团:未经授权擅自播出,索赔500万 庭审
发布时间:2017.09.06 -
网易云音乐起诉酷我音乐侵权
是由于未经网易云音乐许可,擅自通过其运营的web端、pc端以及其手机app等多个载体,以多种方式非法向公众传播、提供网易云音乐享有独家权利的多首热门歌曲。酷我音乐不支付版权费用,却通过大量用户付费使用网易云音乐享有版权的音乐,直接牟取非法利益,非法通过涉案歌曲带来的高流量,获得极高的广告收益及其他商业利益,持续不断的扩大侵权行为和非法获利的范围。该行为严重侵犯了网易云音乐对涉案歌曲享有的著作权及相关
发布时间: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