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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知道”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3)京行终2608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杭州光合植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理经过 原告上诉人杭州光合植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光合植...
发布时间:2023.11.02 -
制假商标、涉及侵权怎么定罪
(作者:武佳佳 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 【案情】 2015年6月,曹某非法购进印有假冒二十年汾酒商标的金卡纸7万余张,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出租房内加工伪造汾酒注册商标标识。 2015年7月,太原市公安局民警将曹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其已加工的假冒二十年汾酒商标的成品包装面纸4.3万张、半成品包装面纸1.6万张(已进行烫金、起凸工艺)以及其从其他人处非法购进的二十年汾酒包装盖纸6万张、金卡包装面纸1.7
发布时间:2017.01.06 -
制假商标、涉及侵权怎么定罪
(作者:武佳佳 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 【案情】 2015年6月,曹某非法购进印有假冒二十年汾酒商标的金卡纸7万余张,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出租房内加工伪造汾酒注册商标标识。 2015年7月,太原市公安局民警将曹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其已加工的假冒二十年汾酒商标的成品包装面纸4.3万张、半成品包装面纸1.6万张(已进行烫金、起凸工艺)以及其从其他人处非法购进的二十年汾酒包装盖纸6万张、金卡包装面纸1.7
发布时间:2017.01.06 -
主观过错不是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作者:张金柱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要 旨 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不以侵权人主观过错作为要件。只要侵权人实施了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即构成商标侵权。 案 情 原告:塞拉·穆迪卜 被告:王秀红 原告是“€URO”(文字加图形)商标的权利人,被告系专营模具加工的商户,原告在被告工厂内发现被告擅自加工了两块印有原告注册商标的模具,该模具为用于在手推车上加注“€URO”(文字加图形)标识的专门工具。原告认为
发布时间:2017.12.22 -
电子标识的商标属性辨析
作者:白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随着科技发展与社会进步,电子标识越来越多地运用在商品包装上,常见的如二维码、字符防伪码和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即射频识别)标签等。这类标识的突出特点在于其所蕴含的信息无法被消费者直接识别,需要借助互联网或手机APP等工具方可识别,具有很强的电子信息工具特性,故笔者将其统称为“电子标识”。 电子标识的运用往往与
发布时间:2018.02.08 -
两被告犯非法制造香烟注册商标标识被判刑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品牌香烟注册商标标识烟盒案,被告人凌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8万元;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5万元。 2021年7月上旬,林某(另案处理)与被告人凌某商议在未取得相关品牌烟草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情况下,合谋伪造有品牌香烟注册商标标识的烟盒谋利。林某表示每月会支付凌某
发布时间:2023.07.13 -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二审刑事判决书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某某、巫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于2017年10月31日作出(2017)粤0306刑初4591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某某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HUAWEI”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第
发布时间:2019.04.29 -
设计上海“设计”了谁
2014年,原告艺博公司与被告Media 10公司联合主办了“2014【设计上海】国际设计创意博览会”,内容为现代家具及相关艺术品的设计展。在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展会手册上印有设计上海标识,并标注展会名称“设计•上海”或“设计•上海2014”。多家杂志和网站均对此进行了报道。 该次展会后,被告Media 10公司为举办2015年展会,委托被告新美阁公司为其申报批文、租赁场馆等,但未与原告再次合作
发布时间:2017.12.20 -
冒牌蚕丝被高价贩售 侵犯商标权主犯领刑四年
,大量生产假冒波司登品牌的蚕丝被,并通过淘宝网络在全国范围内批发零售,数额巨大。经过侦查,发现有几个加工点位于通州川港的志浩市场。常熟警方随即与通州警方取得了联系。 通州警方迅速出动,一举捣毁3个生产加工点。查扣假冒“波司登”品牌的蚕丝被四千多件,各类商标标识及包装盒数万个。经过调查,一件售价一千多元的假冒品牌蚕丝被,成本价仅仅几十元。警方抓获了假冒波司登品牌蚕丝被的生产商陈某、浦某以及供应商等人
发布时间:2016.02.04 -
浅析“以假卖假”“知假买假”案件中,侵犯注册商标犯罪的罪名认定
商标代表着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信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商标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注册商标的数量激增。国家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在刑事法律政策上,《刑法》设置专条对严重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予以惩处,《刑法》第三章第七节之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5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最高司法机关陆续制定了
发布时间: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