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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三少“斗罗大陆”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宣判
》小说在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该作品名称可以构成在先权益,并且该作品名称已经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因此,涉案商标应当被撤销注册,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商评委作出的被诉裁定。 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辩称,被诉裁定作出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请求法官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第三人则认为“斗罗大陆”系小说名称,而非商标,且其经过原告授权已经获得对《斗罗大陆
发布时间:2018.04.25 -
清香园公司与加加集团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兄弟连百货经营部。 经营者:庄玉梅。 审理经过 上诉人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香园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集团)、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加加公司)、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阆中公司)及原审被告长沙市岳麓区兄弟连百货经营部(以下简称兄弟连百货)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15 -
NEW BALANCE诉纽巴伦不正当竞争3000万一案:诉中禁令再获法院支持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美国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以下简称“新平衡”)诉纽巴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巴伦公司”)、上海世仪商贸有限公司等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权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中,经多轮禁令听证后依法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纽巴伦公司、上海世仪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在运动鞋两侧中央位置靠近鞋带处使用或者与近似标识之装潢的运动鞋。据悉,新平衡在本案中索赔金额高达3000万,此次
发布时间:2018.02.11 -
知名电影特有名称受反不正当法保护
知名电影特有名称受反不正当法保护 ——华旗诉徐峥、光线传媒、光线影业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审判信息】 案号: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4号 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初字第1236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峥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判决
发布时间:2018.08.20 -
“卡地亚蓝气球”手表不正当竞争案评析
雒强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基本案情◆◆ 原告卡地亚公司作为珠宝和钟表领域中的领导者,其“卡地亚蓝气球”腕表在中国市场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具有独特的装潢设计。被告夏某、郎度公司生产、销售了与原告“卡地亚蓝气球”特有装潢高度相似的手表,被告沃持公司在其天猫网店销售、许诺销售了该款手表。原告认为,以上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对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16 -
《奇迹MU》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第二被告上述侵权行为的帮助侵权。此外,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在页游网的宣传稿中使用了“MU”商标,构成侵害商标权。“奇迹”为原告游戏的特有名称,三被告的运营和推广行为构成擅自使用原告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奇迹神话》的地图、场景、怪物、NPC等抄袭了《奇迹MU》,构成擅自使用原告的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三被告在游戏的宣传中使用了“十年奇迹”、“神话传奇”等用语,但被告并未做十年网游,作为中国企业也不存在韩流
发布时间:2016.05.17 -
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厦门康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康中源保健品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申请再审判决书
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 申请再审人厦门康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康士源公司)因与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御生堂公司)、厦门康中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简称康中源公司)、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简称东北大药房)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20日作出的(2010)吉民三知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于2010年12月6日作出(2010)民申字第
发布时间:2017.08.16 -
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厦门康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康中源保健品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申请再审判决书
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 申请再审人厦门康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康士源公司)因与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御生堂公司)、厦门康中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简称康中源公司)、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简称东北大药房)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20日作出的(2010)吉民三知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于2010年12月6日作出(2010)民申字第
发布时间:2017.08.16 -
设计上海“设计”了谁
。同时,在被告Media 10公司主办的设计上海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内容均使用了设计上海标识,并以“设计上海”指代该次2015展会,同时还使用了2014展会照片。在该2015展会现场的大幅广告牌、指示牌上亦使用了设计上海标识,广告牌中还标有“design shanghai 设计上海 2015年3月27-30日 上海展览中心”字样。 就上述被告的行为,原告主张两被告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虚假
发布时间:2017.12.20 -
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法益的属性与归属
作者:孔祥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 内容提要: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将原法律第5条第(二)项由“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修改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并未实质性改变商业标识的法律属性。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民事利益,不同于知识产权专有权。它在法律保护上具有情境性、灵活性、可变性
发布时间: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