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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话剧《窝头会馆》著作权侵权纠纷二审宣判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北京人艺诉上海聚力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二审案件,判决上海聚力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北京人艺经济损失5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61360元。 2020年4月28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我国为缔约国之一。2020年著作法对表演者和表演者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其中重要的一项变化是演出单位不再作为表演者,并同时增设职务表演制度。2020年著作权法修改对演出单位权利的保护方式
发布时间:2022.01.26 -
上海高院: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纠纷如何解决?
为统一裁判标准,让损害赔偿回归版权使用市场规律,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损害赔偿数额计算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合理确定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损害赔偿数额,促进规范上海地区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秩序。这也是上海高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
发布时间:2021.11.23 -
司考界培训品牌“指南针”、“新华考资”起纠纷
大多数考过司法考试的小伙伴应该都对“指南针”和“新华考资”这两个品牌比较熟悉。没成想,近日这两家司考培训公司竟然来法院打起了官司。因认为其拥有著作权的司法考试课程资料内容被“新华考资”网站擅自使用,北京上律指南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纠纷为由将“新华考资”网站运营方北京典范咨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日前,海淀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指南针教育诉称,其是一家集
发布时间:2018.07.10 -
吴桥县桑园镇张硕杂技团与中国杂技团、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建安区电视台)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2民初14340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张硕杂技团的经营者、中国杂技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腾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建安区电视台的委托
发布时间:2021.11.09 -
涉音乐作品《纳西情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涉音乐作品《纳西情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9)浙01民初213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301号 裁判要旨 基于企业营业利润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以及知识产权价值的无形性,在著作权案件中以侵权获利方式计算赔偿数额时,主要需依据权利人提交的侵权方获利证据,从侵权行为的具体样态出发,区分涉案知识产权要素创造的价值和不可归因于该要素的其他价值,在利润中析出专属于具体被侵权作品贡献的专有
发布时间:2022.01.18 -
上海首例“无障碍视听作品”著作权侵权案调解结案
近年来,不少公益项目制作无障碍电影,惠及了大量残障人士。甚至有人说,正是因为有了“无障碍电影”,不少残障人士才得以第一次成为电影观众。那么,手机APP上播放“无障碍电影”,APP运营公司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上海首例“无障碍视听作品”著作权侵权案 所谓“无障碍视听作品”,是指面向残障人士(主要针对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
发布时间:2023.09.19 -
称“一说”擅自提供《后宫•甄嬛传》收听等服务, 流潋紫起诉索赔20万
因认为金极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后宫·甄嬛传》小说通过其经营的手机客户端“一说”向用户提供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作家吴雪岚(笔名流潋紫)以侵害著作权纠纷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吴雪岚诉称,其代表作有小说《后宫·甄嬛传》、《后宫·如懿传》,电视剧《甄嬛传》、《如懿传》等。2018年5月,原告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了证据,证明金极点公司未经原告授权在其经营的
发布时间:2018.07.16 -
获赔1100余万元!《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漫画被侵权案判了
因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出版发行24本《淘气包马小跳(漫画升级版)》系列漫画,原告北京信合精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侵害著作权纠纷为由,将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以下简称“安少社”)、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传媒公司”)、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图书大厦”)、杨某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安少社、时代传媒公司、杨某连带赔偿原告信合公司
发布时间:2020.01.13 -
因《盗墓笔记》著作权纠纷,欢瑞世纪向南派三叔索赔100万元
近日,朝阳法院受理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公司”)诉徐磊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 欢瑞世纪公司诉称,2013年5月27日,我公司与徐磊(笔名“南派三叔”)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合同》”),并于2014年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前述
发布时间:2019.12.03 -
好莱坞“阿凡达”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一审法院)(2018)京73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2月22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22年5月13日,上诉人的好莱坞集团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铮、李莹,上诉人好莱坞深圳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莹、李明原,被上诉人Mactus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天和原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希豪在线
发布时间: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