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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领域(人工智能)专利状况分析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新基建领域(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调查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报告阐述了知识产权对于人工智能新基建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分析了人工智能基础平台类技术领域以及典型应用关键技术相关专利状况,提出了高质量推进人工智能新基建的若干建议,以期对我国人工智能新基建发展提供参考。 专利布局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报告指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我国
发布时间:2020.12.28 -
英国最高法院审理人工智能专利案
2023年3月2日,英国最高法院开始审理人工智能专利案(案件号:2021/0201)。本案涉及两项英国专利申请,上诉人Stephen Thaler称这两项发明是由“DABUS”人工智能系统在没有传统人类发明人参与的情况下创造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所有者应该是这些系统产生的发明专利的默认专利权人,且可以在专利申请中将人工智能系统作为发明人。 2019年12月4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驳回以
发布时间:2023.03.15 -
中国人工智能专利大规模免费开放
上周五,浙江省专利公开实施政策公布会上,阿里巴巴达摩院(湖畔实验室)宣布向社会免费开放100件AI专利许可,这将成为中国人工智能(AI)目前规模最大的的一次专利开放行动,其中包括3件医疗AI核心专利,用于癌症的精准治疗。 AI正在掀起新一轮技术浪潮,但也有可能拉大技术鸿沟。由于AI研发门槛较高,技术和专利大多掌握在少数企业和高校手里,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如何利用AI技术进行业务创新始终是一个难题
发布时间:2023.08.15 -
世界首例针对“AI发明专利”的裁决:AI不能成为专利发明人
本周三,英国最高法院作出一项裁决,美国一名计算机科学家在其人工智能系统发明专利的注册申请中败诉,这一裁决具有里程碑意义,事关人工智能能否拥有专利权。 此前,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向英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两项发明专利,称该发明是由他的“人工智能系统”DABUS设计的。这一申请被英国知识产权局驳回,理由是发明人必须是人或公司,而不是机器。 随后,Thaler向英
发布时间:2023.12.21 -
我国人工智能发明专利有效量去年达到37.8万件
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为技术创新的热点领域,数字经济创新也十分活跃。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0.6万件,占同期全社会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四成半,近五年年均增速达到21.0%。截至2023年底,共有15.5万家国内企业拥有数字经济相关发明专利,较上年增加3.1万家。特别是在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活力更加强劲。截至2023年底,我国人工智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37.8万件,同比增速超
发布时间:2024.07.31 -
《中国人工智能专利价值及竞争力报告》发布
、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均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人工智能研发。 专利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科技信息源之一,而专利信息毫无疑问是反映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下称知识产权出版社)i智库发布了《中国人工智能专利价值及竞争力报告》(下称《报告》)。《报告》从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专利状况入手,重点分析了中国人工智能领域高价值专利分布情况,并结合研发实力、技术
发布时间:2019.12.30 -
印度专利局考虑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处理日常工作
一份名为《国家人工智能战略》的讨论文件。这份文件专门研究了印度政府中各个部门是如何将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以及一部分关键的社会改革工作中的。如果印度政府部门真的能落实这些技术,那么这将成为全球公共管理领域最大的区块链技术实施项目。 本文将着重描述印度有关机构是如何将上述战略运用到专利管理工作当中的。近期,印度专利局(IPO)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意向招标书,用来招揽可以在其专利
发布时间:2018.10.17 -
搜狗人工智能专利布局分析
活动,实现对人类大脑的模拟、延伸和扩展。作为较早关注人工智能的企业,搜狗进行了大量的专利布局,并积极推进该技术的应用,在行业中掌握了一定的主动权。 紧跟产业 注重布局 1956年,美国达特茅斯大学举办了第一次人工智能研讨会,讨论用机器模拟人类智能问题,开启了人工智能研究。在我国,一直以来人工智能受到各个层面的关注,出台了相关政策。如2015年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行“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新一代人工智能
发布时间:2019.03.22 -
浅议新审查指南对人工智能及新业态专利保护
人工智能、区块链、新商业模式专利申请,近几年热度不断。针对此类专利申请和审查,业界一直存在诸多疑问,例如何种商业模式技术能被保护?AI中神经网络模型训练过程是否可以提交专利申请?技术特征与非技术特征如何结合?本次《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在第二部分第九章中专门增加了一节进行了细化规定。笔者从实务角度出发,分析此次指南修改涉及到人工智能和新业态保护方面的内容,仅供业界参考。 一、强调专利审查中不应简单
发布时间:2020.04.08 -
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及其权利归属
教育的主要地区。[4]人们对于人工智能的关注已经不再局限于技术领域,包括知识产权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都开始关注和研究人工智能,相关纠纷也已经延伸到司法审判领域,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5]中,就对某数据库软件自动生成的分析报告是否构成作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就专利领域而言,不仅有众多的涉及人工智能的专利申请[6],而且也有像“一种聊天
发布时间:20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