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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名涉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纠纷案
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审理了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菜品命名相关的侵权纠纷案件。菜名儿也可能涉嫌侵权?“西法号”这就为您揭开那些菜名儿里的“玄机”。 01 真假辣椒分不清?进货价格现原形 北京一S餐厅推出了一道特色美食“A市辣椒炒甲鱼”,号称使用了产自A市的特色辣椒制作而成。涉案A市辣椒是国内辣椒市场中较为知名的品种,为了促进该辣椒的增值和品牌效应,A市辣椒产业协会申请并注册了“A市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发布时间:2023.04.25 -
“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
地理标志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弘扬地域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崇明大米”作为崇明的优质农产品,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并于2019年底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随着“崇明大米”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可度逐步提升,受众逐年增加,市场上的侵权假冒现象也时有出现。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在某公司的天猫网店中发现一款正在销售的预包装大米
发布时间:2023.07.26 -
地理标志商标侵权应纳入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我国《民法典》把地理标志规定为单独的知识产权类型,但目前并没有形成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相关内容分散在《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规范中。其中商标法保护模式是将地理标志作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以保护。近年来,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比重大幅增加。但随着侵权现象的不断发生,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也陷入了一定的困境。 一、地理标志商标维权
发布时间:2023.08.03 -
包含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侵权的司法认定
要旨 :被诉侵权标识并非直接使用证明商标,而仅使用证明商标包含的地理标志的商标侵权案件,为一般侵权纠纷,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证据一般规则,原告应对被诉侵权商品原产地不是地理标志指示地等侵权事实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被告提出正当使用地名抗辩的,应对商品原产地承担举证责任,其证明标准应有别于合法来源抗辩。但被告的该项抗辩并不当然转移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仍应首先综合审查认定原告是否完成初步的
发布时间:2023.08.28 -
故意拆分注册商标突出使用与地理标志商标相同部分构成商标侵权案
”生产产地为京山,生产企业是京山某协会的副会长京山某米业公司,在产品包装袋上未使用商标局、质监总局等机构颁发的“京山桥米”的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因此不构成侵权,法院认为咸宁某公司作为同类生产企业,明知涉案商标的使用有严格的产地、品种、授权企业许可使用的限制,在未取得涉案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使用的情形下,而仍在包装袋上拆分使用其“阿汤嫂京山桥米”注册商标,突出“京山桥米”字样,目的就是借助涉案商标
发布时间:2023.07.13 -
擅用“景德镇”侵害地理标志案
证明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并依法追究其侵犯证明商标权利的责任。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识别性指向的是商品的地理来源和特定品质,而不是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具体经营者。相应地,是否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应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原产地等特定品质特征产生误认作为判断标准。 被诉侵权商品的生产者在商品上使用地理标志对商品的原产地等特定品质进行标识的,其对于商品具有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标识的原产地等
发布时间:2024.04.08 -
全国首单!“东台西瓜”摘下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
3月28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的推动下,全国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业务落地江苏盐城,由中国人保财险盐城市分公司承保,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东台西瓜”提供了累计160万元的风险保障。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门类,其产品产自特定地域、蕴含着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在传承传统文化、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则是保障该类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4.07 -
电商平台中药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类型及认定
中药材作为中医治疗的重要工具,具备地域性特点,其品质及药性与其生长环境息息相关,进而产生了“道地药材”的中医药术语。地理标志是用于证明商品的来源地和特定品质及特征的标志,且要求商品的特性和品质与其来源地密切相关。目前,电商平台是中药材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中药材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较多,审判实践中主要依据商标法,通过判定混淆或者商标性使用认定侵权。 一、电商销售中药制品构成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的类型
发布时间:2023.07.04 -
“安吉白茶”维权,一家茶行被罚
近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中,一家茶行在淘宝店上卖“西湖龙井”,在实体店里卖“安吉白茶”,均被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起诉侵权。其中,安吉白茶商标侵权案已经判决,该茶行被判停止侵权,赔偿原告1.4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安吉白茶”起诉茶行 安吉白茶属于浙江安吉特产,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该案原告安吉县农业局茶业站是第1511897号和第14982232号
发布时间:2019.04.15 -
“香槟(Champagne)”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侵权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Champagne)葡萄酒属于首批获得双方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2.香槟酒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法国圣罗兰公司与香槟酒委员会商标侵权纠纷的国内报道复印件,香槟酒委员会与卡朗香水公司地理标识侵权纠纷判决书复印件,关于“STRAWBERRIES&CHAMPAGNE”的争议决定复印件,取消CHAMPAGNE商标注册判决书复印件,以证明香槟(Champagne)商标曾在国外作为驰名商标受到跨类保护。 三、香槟酒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