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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例家”商标侵权案终审有果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扬州中院)就江苏伊例家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伊例家公司)诉滕州市华凤秀色调味品有限公司(下称华凤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大姚香料批发部(下称大姚批发部)侵犯 “伊例家”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华凤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伊例家公司“伊例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使用与原告“伊例家”酱汁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万元
发布时间:2019.10.28 -
Bilibili、Dilidili傻傻分不清?B站将D站告上了法庭!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下称杨浦法院)就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宽娱公司)与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嘀哩公司)、福州羁绊网络有限公司(下称羁绊公司)、福建天下无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下无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嘀哩公司、羁绊公司、天下无双公司停止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新浪微博上连续五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宽娱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商标侵权引纠纷
发布时间:2020.09.24 -
“鼓浪屿”馅饼打赢商标侵权官司 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
馅饼包装盒上突出使用了“鼓浪屿”等文字,产品包装盒规格、内外装潢、款式和图案等与自己的包装盒类似,容易造成消费者难以区分的情况。兴茂公司认为,誉海公司侵害了自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对方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誉海公司将“鼓浪屿”三个字放在馅饼盒外包装中显眼位置,消费者购买时极易对产品的来源与原告产品产生混淆和误认,侵害了原告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商标“鼓浪屿”,判该公司应立即
发布时间:2018.02.05 -
福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2016-2017年)
民事案件 1、“稻花香”商标侵权纠纷案 原告福州米厂与被告五常市金福粮油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榕民初字第481号民事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民闽终字第1442号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374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福州米厂系“稻花香
发布时间:2018.04.24 -
2017年云南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如海关自扣留上述货物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9月20日前)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通知,海关将依法放行上述货物。2016年9月13日,本田株式会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法院认为】 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缅甸公民、缅甸美华公司常务董事吴德孟昂在缅甸享有涉案"HONDAKIT
发布时间:2018.05.04 -
因“西湖龙井”商标遭冒用,龙井茶叶产业协会起诉索赔5万元
因认为北京德力视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西湖龙井”商标茶烟构成侵权,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叶产业协会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德力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西湖龙井协会诉称,其系第9129815号“西湖龙井”商标注册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茶叶,该地理标志商标用以证明具备“西湖龙井”产品的原产地和
发布时间:2020.03.20 -
“六个核桃”告了“大个核桃”
该公司在展销这些产品,于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展销会现场陈列的宣传册中有手提袋的照片,该手提袋的醒目位置标有文字。养元公司认为该文字是“六个核桃”,某公司则认为是“大个核桃”。该手提袋所承载的商品与养元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故该公司在手提袋上标注“六个核桃(大个核桃)”文字的行为侵犯了养元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被告在展销会现场陈列
发布时间:2018.08.10 -
尊重版权,让游戏行业更加绿色健康
知名游戏《开心消消乐®》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对乐元素的不正当竞争。接下来,乐元素会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究《开心消消乐2016》开发者的法律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乐元素的确有些无辜,因为《开心消消乐®》自2013年上线至今,下载量和月活量在同类游戏中屡创新高,并在业界获得多个奖项,截至目前,已累计拥有8.7亿下载用户。笔者认为,如果相关从业者或用户等按照以下几方面做的话,类似乐元素的此次
发布时间:2019.03.13 -
2017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的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也导致了市场上对经营者和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混淆。本案的两级法院所遵循的“尊重历史、禁止混淆、诚实信用、利益平衡”的老字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既尊重历史所形成的事实,为被告保留相应发展空间,又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合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禁止混淆性使用;这充分体现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市场竞争诚实信用原则,也合理地平衡了原被告以及消费者的利益。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以司法保障老字号
发布时间:2018.05.04 -
启航考试学校与中创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地认为启航考试学校的部分行为侵害中创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下作出的,其因此很难正确地认定中创公司的系列行为实际上对启航考试学校构成不正当竞争。 启航考试学校一审起诉称: 1998年1月2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启航考试学校取得了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具备了办学资格。 1998年2月11日,经注册登记,启航考试学校取得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获得了企业名称权。 2001年
发布时间: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