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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视角探讨算法类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在 2010 年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14 年后增长率又上了一个台阶,近两年的增长率更是令人瞩目,2018 年是目前为止我国人工智能专利申请量的峰值,达到 70281件,是 2010 年申请量的近 20 倍。 为了加强对这类研发成果的保护,2019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公告(第343号)”,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次
发布时间:2020.04.01 -
试论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于创造性评判的意义
摘要 本领域技术人员是专利审查指南为了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而设定的概念,他是评判发明创造性的主体,对于客观公正的评价一项发明的技术贡献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当根据申请日时技术发展水平来客观地审视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准,并且贯穿于创造性判断过程的始终,否则,判断结论难免有失偏颇。 近日,普拉格雷专利无效案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不仅有资深律师撰文深度解读[1],还有资深法官
发布时间:2017.03.07 -
权利要求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更加合理,本文借助一个真实的案例,从客观化评述主观性条款的角度,分析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法律思维能力。 【理念阐述】 权利要求可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理想的结果是,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相适应,该范围既没有宽到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也未窄到有损于申请人因公开其发明而应当获得的权益。强调专利审查工作中要准确理解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立法宗旨,其实质在于不背离条款产生的“土壤
发布时间:2016.04.14 -
优先权判断的典型应用
(作者:王蕊娜、王子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弁言小序】 优先权是申请人对抗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的另外一项申请的重要武器,申请人享有优先权意味着其发明创造自优先权日起就对他人的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产生了在先提交专利申请的效力。因此,对于在后申请能否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判断就会显得尤为重要。 【理念阐述】 对于如何判断在后申请是否能够享有在先申请
发布时间:2016.05.25 -
关于创造性评判中的整体判断原则
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 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均是利用点光源通过光线投射到光电探测器上的偏移量进行检测(即光杠杆原理),但两个技术方案对该光学原理的具体应用方式以及测量获得的参数是完全不同的,进而导致两个测量装置的具体设置也存在根本差别。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1节规定: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
发布时间:2016.06.15 -
通信领域存在多个区别特征时创造性的整体判断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指出: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3个步骤进行:一是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二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三是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审查实践中,上述步骤3是一个审查难点,其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判断
发布时间:2016.05.26 -
浅谈“以说明书为依据”与“创造性”判断
在专利申请与审查的实践中,以说明书为依据与创造性判断是代理人和审查员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其中有许多内容值得深入思考。 对于以说明书为依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的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对于创造性,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
发布时间:2017.12.29 -
日本与越南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
简介 根据日本专利局(JPO)和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于2015年10月签署的双边协定,越南成为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地区第6个与JPO进行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的国家,其他5个国家分别为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马来西亚。 2016年4月1日,日本与越南间的PPH试点项目启动,提出该请求的专利数量为100份,以此进行测试。 PPH试点项目是指如果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
发布时间:2018.02.09 -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延迟提交专利审查请求不可宽容
2018年2月,印度德里高等法院作出一项清晰且合理的判决,强调印度1970年《专利法》并没有规定可在申请日起4年后提交专利审查请求,并重申了其在2011年对新日铁诉印度联邦共合国一案的判决。 提交专利审查请求的法定期限 1970年《专利法》第11B条以及2003年《专利法细则》第24B条规定,专利申请审查请求必须在优先权日或申请日(以较早者为准)起4年内提交;否则申请不予审查并被视为由申请者主动
发布时间:2018.03.22 -
正确理解发明在新颖性、创造性审查中的重要性
,不断提高专利审查质量。
发布时间: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