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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制度中的续案申请
如果要比较中美两国的专利制度,那么续案制度是两者最显著的差别之一。 顾名思义,“续案”是指延续前案的申请。在美国专利制度中,只要一件专利申请没有完结,申请人就可以基于此项申请的说明书提交续案申请,且该续案申请可以包含新的权利要求,并享有其前案的优先权。在中国专利制度中,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续案制度,与之“形似”的分案制度在操作上也与美国的续案制度不同,在此不再赘述。 续案制度 在美国,续案申请
发布时间:2019.03.18 -
去年我国创新主体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踊跃
7家中国企业进入PCT国际专利申请人排名前50位,10所大学进入教育机构排名前50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3月1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达5.3345万件,居全球第二位。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能够反映出企业创新能力、市场覆盖率以及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进行全球专利布局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大
发布时间:2019.03.25 -
从专利申请浅析光学镜头的发展
光学镜头,作为摄像机的最前端组件,一直在摄像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各种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自动驾驶技术、AR和VR设备普及以及智能安防市场加速升级,光学镜头的成像品质也越来越受关注,光学镜头的市场发展环境正越来越广阔,市场对光学镜头的需求将迎来一波高速增长。本文中,笔者从专利申请的角度对光学镜头的发展变化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各国企业纷纷布局 2009年之前,光学镜头的
发布时间:2019.08.08 -
新西兰知识产权局对该国专利官费做出调整
自2020年2月13日起,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将会进一步提高该国的专利官费标准。 针对过多权利要求征收的费用 如果某一件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达到或者超过了30项,那么自第25项权利要求起,每多5项权利要求IPONZ就会加收120新西兰元(约合75美元)。在收到相关的专利申请之后,IPONZ将会根据说明书中的权利要求总数计算出申请人应交纳的费用。据悉,所有在2020年2月13日当日或者
发布时间:2020.02.04 -
今年上半年我国专利、商标申请量呈“双降”态势,原因何在?
7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19年第三季度例行发布会,集中发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半年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64.9万件,同比下降9.4%,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343.8万件,同比下降4.1%。 专利、商标申请量“双降”的背后,原因有哪些?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解释道,今年以来,国知局采取一系列举措,确保专利商标工作科
发布时间:2019.07.10 -
“奔跑”在创新路上的海南“阿甘”
看过电影《阿甘正传》的观众,一定对影片主人公个人成长的励志故事印象深刻:一个患有先天智力障碍和腿部残疾的小镇男孩阿甘,凭借自强不息的精神,不断地“奔跑”,最终创造出人生奇迹,让观众为之动容。 在美丽的海南岛也有这样一位被大家称作“阿甘”的少年——吴昌宇。记者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海口代办处(下称海口代办处)的受理大厅,在众多前来咨询、办理专利业务的申请人中间,吴昌宇格外
发布时间:2019.08.02 -
六旬大爷制作“防滑神器”获专利授权
冬季出行提供安全保障。经过试验,这种鞋用防滑器具的防滑效果十分明显。而且“防滑神器”非常轻便,可以随身携带,使用时只需套在鞋上即可。鞠学谊就“防滑神器”提交了专利申请并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在谈到专利的应用时,鞠学谊表示想让更多的交警、环卫工人等户外工作者使用上“防滑神器”,保障大家冬季出行安全。 鞠学谊平时喜欢捣鼓一些小发明小创造,被身边朋友称为“发明达人”。除了鞋用防滑器具外,还有三防
发布时间:2020.01.13 -
浅谈针对新创性审查意见的权利要求修改策略
在当前的专利申请实务中,导致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最大因素是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新颖性)和第三款(创造性)。针对涉及新颖性和创造性(下称新创性)问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下称审查意见),存在直接争辩和修改权利要求两种答辩方式。在实践中,仅通过争辩就能够直接获得授权的情况很少。因此,理清修改权利要求时的策略和考虑因素有利于为答复审查意见提供更好的指导。由于笔者为机械领域的代理人,以下内容不一定适用于
发布时间:2019.10.23 -
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中维持商标注册之商品范围的辨析
我国采取先申请商标注册制度,不以商标的在先使用作为申请注册的前置条件,导致了商标囤积与占用公共资源现象的出现,因此《商标法》除通过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等条款规制恶意抢注行为外,同时设置了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以鼓励商标权利人积极进行使用,清理闲置商标。在该制度下,若注册商标权利人仅在其核定使用的部分商品上使用了商标,是否可以维持商标在与该商品类似的其他核定商品上的
发布时间:2019.06.25 -
聊一聊“起-落-起”的第35类商标申请
人生如戏,“起-落-起”的戏剧故事总让人津津乐道。在商标注册申请中,也有一个类别的申请总被反复论及,那就是备受争议的“第35类”。有人说,这是一个“万能类别”,不管经营什么,都必须申请此类。也有人说这只是代理机构赚取代理费的一种手段,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服务上注册商标即可,35类无关紧要。那事实情况到底如何呢? 起:“海纳百川”的第35类商标申请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编著的
发布时间:201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