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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品,但假冒商品生产商发现小包裹是一种分销假冒商品和危险品的捷径。 根据美国《2002年贸易法》的规定,在运输包裹前,私人运输商需要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提供所有包裹的数据,包括发货人、收货人和商品的信息。尽管如此,国际运输商却不受该规定的约束,其可以通过USPS运输包裹而无需提供任何相关数据。 USPS在CBP的协助下竭尽全力地检查所有进入美国的包裹。然而,如果没有关于包裹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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