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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使用的界定标准之“商业活动”的理解
作者:王煜佳 中国政法大学 一、现存标准中商业活动理解的局限之处 (一)原有认知语境下的商业活动 商标本身作为可视性符号,需与商品或服务相结合,使用于商业用途并通过广告宣传为消费者所了解,同时市场交易的累积亦会促使消费者 在商标与使用对象之间建立稳定的联系。此时,商标能够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达到其最初的目的,该过程即是商标的使用。在此基础上,由于消费者对该商标认可度的增加,在商业活动中 使用
发布时间:2018.07.24 -
商标汉字化标准应当推行吗?
,商标作为一种商业符号,是经营者用来表征其商业信誉,借此帮助消费者识别与记忆的工具,故应该重视它的经济价值而非文化价值或教育功能。人是理性的动物,也是感性的动物。经过精心选择、设计的商业标志其实扮演了广告的角色,而广告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媒介,其一方面诉诸公众及消费者的内心情感和审美旨趣,一方面也借此强化消费者对产品的记忆和购买欲。因此,经营者发挥聪明才智,顺应瞬息变幻的市场环境和消费文化,在通过
发布时间: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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