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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许英豪 版权
您好,我通过一家公司注册了公司商标,但一直有人打电话问我商标是否转让,我说不转,结果我委托注册商标的公司告诉我说其他公司现在正以其他手段在做我这个商标的专利权,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
您申请的是商标,商标没有专利权。只有申请专利才涉及到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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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聪 商标
拼多多被投诉涉嫌知识产权投诉
您好!具体可来电咨询,13910160652或 010-5285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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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艳娜 版权
实用新型专利被侵犯,如何维权?官司好打吗?
您好!
您可以依法维权,但在起诉之前宜先向专利局申请出具专利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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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霞 版权
您好,我通过一家公司注册了公司商标,但一直有人打电话问我商标是否转让,我说不转,结果我委托注册商标的公司告诉我说其他公司现在正以其他手段在做我这个商标的保护权,说如果他们保护成功之后我就是属于抄袭他们的商标,会有这种情况吗?我的商标是7月10号申请提交的,现在在网上可以查得到
您好!
不存在商标保护权这种说法,况且您的商标只是提交了注册申请,还没有被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商标局如果认为您的商标和其他已注册商标在类似商品构成了类似,只会驳回您的注册申请,不会有其他惩罚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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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 专利
曾经和一个人一起参加比赛,后老我们拿自己的项目申请专利,之后他也拿我们的项目申请专利,但是因为申请的类别不一样,所以他的先被授权,请问这种是该怎么样维权?是算学术不端吗?
您好!
由于您的提问比较概括,您留下的电话为空号,我们为您的问题进行假设如下:
假设1:您和跟您参加比赛的人((下称“合作者”))参加比赛均为个人行为,而非履行职务。
假设2:您和合作者未就项目中产生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进行约定。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属于专利法上的发明人。两人以上为同一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的,共有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申请被批准后,同为专利权人。
因此,根据上面的假设和法律规定,您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如下:
1. 如果您和合作者均为发明人,那么,您提出的专利申请和合作者已获授权的专利权应由您和合作者共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请求确认您是合作者已获授权的专利的共同专利权人,当然,合作者也可以请求确认他是您提起的专利申请的共同专利申请人。
2. 如果您是发明人,合作者不是发明人,那么,您可以请求确认您是合作者已获授权的专利的专利权人。
3. 如果您不是发明人,合作者是发明人,那么,您对您和合作者提起的专利申请均不想有权利,无维权基础。
如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1381050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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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海桐 版权
同行业中同样的产品同一个部位,我们有商标注册证,她没有,她已经使用并且获利,也都有证据,并且她不配合整改,继续使用,我们投诉当地工商局管理局,工商给出的结果是不侵权,这都能鉴定不侵权,我也是真就不服了,我就不相信中国还没有王法了,商标注册证我们有,你在同款产品使用而且还降价扰乱市场,没人管,没人给我们公道,真是接受不了
您好!
您可以以对方为被告,选择向法院提起侵害商标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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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金 版权
您好!我有一本专著,这是第三版,准备分成大学版和高中版,高中版内容与大学版有重合,大学版和高中版可以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吗?谢谢!
您好!
高中版和大学版内容如果只是部分重合,依然构成了不同的作品。分别授权不同的出版商出版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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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先生 版权
5年在个人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文章,文章内容关于地名,其中有一张图片侵权(图片是照的商场的风景图片)非常普通的一张图片,原告18年去做的证据,我才收到电子法院传票,上面有他做的公正费发票1000元,律师费发票5000元,要索赔2万,我的店是做的家具,代理品牌,原告告的是厂家法人,厂家告知我的,我才知道,我得公众号是个人注册的话,我看了一下公众号的那张图片确实侵权了,我就把文章删除了,然后我找到我原地址,打开看是14年写的文章,感觉不像原告发的原文章图片,上面也没有任何告知有版权,请问怎么办是私下还是应诉?哪个赔偿的金额能小点?原告的律师费我能付百分之多少?如果我私下解决他叫我承担全部的律师费我应该怎么说?
您好!
您不是本案被告,无需出庭应诉。即便后期追加您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由于您不知道版权归属,知道侵权后删除了链接,主观恶意小,侵权情节轻微。法院不会判令您承担全部的律师费和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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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跃 版权
您好,我是“重庆渝中区民政新跃皮鞋厂”,现在收到信息说:“李总,我是上海新跃联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我们委托了网络公司已经花了3万多在申请“新跃”的互联网产权,因为你们重庆市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你们重庆的企业可以优先发展互联网,“新跃”的互联网产权优先权就自动匹配到了你公司名下,你这边要没发展互联网占着优先权也没有任何意义,所以麻烦你把优先权撤销让我们来做,如果你不撤销我们只能多花时间多花成本强制撤销优先权,这样对双方都不好,希望你能考虑一下!!!”,这个内容不明白想请教一下
您好!
法律上并不存在所谓的“互联网产权”,请您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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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3496655 商标
你好!咨询一下,我公司2020年5月注册了35类广告宣传行业商标取得商标证书了,准备使用,现在发现抖音、快手、淘宝店里有许多用户昵称和我商标名称一样,算侵权吗?怎么样合法维权。l
您好!
《商标注册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三十五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 ⑴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 ⑵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 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
本类尤其包括:
——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浏览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商店、批发商店、自动售货机、邮购目录或借助电子媒介提供,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
——有关注册、抄录、写作、编篡、或者书面通讯及记录系统化,以及编篡数学或者统计资料的服务;
——广告单位的服务,以及直接或邮寄散发说明书或者样品的服务;本类可涉及有关其他服务的广告,如银行借贷或无线电广告服务。
因此,抖音、快手、淘宝店使用和您的商标名称相同的用户昵称或店铺名称,如果该用户未提供第三十五类服务,即不属于对第三十五类商标的使用,通常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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