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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开不充分审查意见的答复思路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针对说明书公开充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即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1.3节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在化学和生物医学领域的专利申请实践中,申请人通常由于时间紧迫或者基于保密考虑,仅提供较少数量的实验数据,或对于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有所保留
发布时间:2016.05.17 -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是否可以作为现有技术抗辩中的现有技术?
(作者:闫文军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 副教授;张犹诚 中国科学院大学 硕士研究生)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现有技术抗辩。其中现有技术的定义应与该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相同,即“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抗辩的基本理论依据是现有技术属于不受专利保护的技术,使用现有技术不构成侵权。而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某些特定情况下,发明创造虽然已经公开,但并不
发布时间:2016.06.03 -
徐新明律师代理的“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侵权案胜诉
提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3日向徐新明律师代理的原告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送达(2015)石民五初字第0021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宽城JF矿业有限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与201010272769.0号“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相同或等同的侵权设备,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悬浮式干式磁选机技术问世 铁岭市陆平粮油仓储设备厂(以下简称铁岭陆平设备厂)经过长期的努力,成功
发布时间:2017.02.20 -
徐新明律师代理的“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侵权案终审胜诉
提要:2017年6月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一审被告)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 与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向徐新明律师代理的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送达(2017)冀民终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桥公司)享有ZL201010272769.0号“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的独占
发布时间:2017.06.14 -
华为起诉三星侵权案新进展!美国法官维持原判
据外媒14日报道,华为起诉三星电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一案又有新进展。依据美国最高法院发布的SAS Institute Inc.诉Iancu决定,美国法官再次裁定三星禁令失效。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William H. Orrick表示仍然忠于他4月份的裁定,认为华为不能执行中国法院的裁决,三星电子可以继续在中国生产和销售智能手机。 三星对华为的两项专利诉讼提出多项主张,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发布时间:2018.06.21 -
韩国、欧洲、日本专利数据统计
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7日韩国公开公告专利数据统计 发明专利公开3691件;发明专利授权2367件;实用新型公开83件;实用新型授权66件;外观设计公开64件;外观设计申请998件;商标公开3533件;商标授权2997件;英文文摘公开0件;英文文摘申请0件。 2018年6月28日欧洲专利局公开专利数据统计 2018年6月28日,欧洲专利局(EPO)公开A类以及B类专利5694件
发布时间:2018.06.29 -
“太阳双轴跟踪支架”专利纠纷终有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昆山睿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睿基公司)与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博公司)因未按时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被终止的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案作出判决,维持此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判令中信博公司承担向睿基公司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赔偿睿基公司50万元。 2012年8月2日,睿基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为“太阳双轴跟踪支架”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12年9月
发布时间:2018.11.28 -
埃利康公司自动停车设备发明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9.11.27 -
利尔公司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
利尔公司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4)绵知民初字第9号 二审案号:(2015)川知民终字第89号 再审裁定:(2017)最高法民申4902号 再审案号:(2018)川民再615号 裁判要旨 本案原告作为涉案专利的职务发明人,依法享有向专利权人主张专利实施后报酬的权利,专利权人无权拒绝。专利权人于专利实施前基于职务发明人所做的技术贡献给予的绩效工资、股权激励,皆不属于《专利
发布时间:2020.06.30 -
美国专利权期限调整制度及中国专利有效期补偿制度研究
前言 2020年7月3日至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二次审议稿)(下称修改稿) 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其中,第四十二条的修改包括增加第二款。该款专利有效期补偿内容可谓我国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3](下称《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第四节专利部分的第1.12条相关内容的落实形态。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是中美双方于
发布时间: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