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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素公司颜色组合商标获得注册机会,北京高院判决商评委重新审查
近日,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商评委对葛兰素公司第6146973号颜色组合商标的复审决定,判决商评委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2007年7月4日,葛兰素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第6146973号颜色组合商标(简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0类的“吸入器”商品上。 2009年6月8日,商标局作出《商标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作为颜色商标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性为由,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发布时间:2017.09.22 -
驰名商标反淡化构成要件的分析与检讨(一)
(作者:黄汇,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刘丽飞,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3级研究生) 内容提要: 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问题是商标法中的核心问题。反淡化究竟是否需要“商标近似”、是否需要以“间接混淆”为前提以及反淡化的标准究竟是“实际的淡化”还是“淡化的可能”,是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中颇具争议的难点问题。从法理上清晰地剖析前述问题
发布时间:2016.03.30 -
“比例原则”在商标司法保护中的实际作用
【判决要点】 基于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的目的和比例原则,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要与特定知识产权的创新和贡献程度相适应。只有使保护范围、强度与创新贡献相适应、相匹配,才能真正激励创新、鼓励创造,才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对于商标权的保护强度,应当与其应有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 商标法所要保护的,是商标所具有的识别和区分商品及服务来源的功能,而并非仅以注册行为所固化的商标标识本身。因此,商标标识本身
发布时间:2017.03.20 -
服装使用商标可视为服务使用
裁判观点: 关于诉争商标的使用证据显示,在教育培训活动中学员的服装上使用了“HESS”商标;该类服装系根据特定的教育服务项目订制;使用在教育培训服务中;服装费用包含在培训费中,少量的单独购买行为亦以接受教育培训服务为前提。该类服装的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与一般服装类商品存在差异。 鉴于何嘉仁公司在第41类教育服务上亦注册有“HESS”商标,而服务商标必须附着于一定的有形物品之上,何嘉仁公司在培训学员
发布时间:2017.11.01 -
120多家礼品玩具厂商在国外遭遇商标抢注,中国代表团“远征”维权告捷
中国企业在智利追回130余件被抢注商标 2017年8月的最后一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就我国广东澄海120多家礼品玩具企业的字号及商标被一名外籍商人以个人名义在智利工业产权局(INAPI)申请注册事件,发出预警通知。 在同一个国家、短时间内、一次性被抢注如此多的商标,引起了多方高度重视与关注,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随即牵头组织召开维权会议进行企业维权动员,并集结了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10 -
贝宝与潘多拉媒体就关于字母“P”的纠纷达成和解
在线支付平台贝宝(PayPal)与流媒体音乐服务提供商潘多拉(Pandora Media)就关于字母“P”的纠纷达成和解。 据报道,早在今年5月,贝宝声称潘多拉的新标志故意模仿贝宝的字母“P”商标。 贝宝向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潘多拉涉嫌商标侵权、商标淡化和错误标识来源。 去年10月,潘多拉发布了一个新标志,即带有单一蓝色阴影的字母“P”。贝宝指出,潘多拉的标志也采用与其商标
发布时间:2017.12.01 -
对含有不规范汉字、不规范使用成语的商标申请行为说不
作者:徐晓建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极大丰富的社会,注意力经济为世人所熟知。具体到商标领域而言,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通常都希望申请注册能快速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好”商标。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消费市场巨大。选择“好”商标,做好产品或服务,讲好生存发展壮大故事,无疑是千千万万市场主体的美好愿望。所谓的“好”商标通常是富有创意、醒目特别,便于记忆,可以
发布时间:2018.03.15 -
商标注册制下恶意注册行为的司法判断
作者:张玲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恶意注册行为与商标注册制度的关系 我们要从商标注册整体制度来考虑商标恶意注册问题,思考恶意注册行为为什么受到司法的关注,在司法实践中一线法官究竟遇到了什么问题,在具体案件中又是如何处理的。 首先对商标注册制进行一下梳理。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相应的法条也规定的非常明确,包括《商标法》第3条、第4条、第6条,想要获得商标专用权必须进行注册。同时也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20 -
论驰名商标淡化与反淡化措施
作者:张蕊 北京市品源律师事务所 我国《商标法》在第二次修正时新增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规定,但《商标法》并没有对驰名商标的淡化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制,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的法律规制现行立法也是滞后的,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一部《商标反淡化法》,而且中国商标法律法规至今没有明确使用“淡化”一词。但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的确确是侵害了驰名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和与淡化行为人的同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12.26 -
加拿大证明商标保护
证明商标是用于区分符合特定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的专用商标,与将一所有人的产品和服务区别于另一所有人的产品和服务的商标不同。借助证明商标获得的信誉,在与之有关的产品和服务上使用证明商标应有助于其销售。 加拿大《商标法》规定,特定的标准必须涉及: a.产品或服务的特征或质量; b.产品生产或服务适用的工作条件; c.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人的类别;或者 d.产品生产或者服务交付的领域。 只有未参与与证明
发布时间:201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