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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名涉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纠纷案
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审理了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菜品命名相关的侵权纠纷案件。菜名儿也可能涉嫌侵权?“西法号”这就为您揭开那些菜名儿里的“玄机”。 01 真假辣椒分不清?进货价格现原形 北京一S餐厅推出了一道特色美食“A市辣椒炒甲鱼”,号称使用了产自A市的特色辣椒制作而成。涉案A市辣椒是国内辣椒市场中较为知名的品种,为了促进该辣椒的增值和品牌效应,A市辣椒产业协会申请并注册了“A市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发布时间:2023.04.25 -
淄博烧烤协会申请注册“淄博烧烤”集体商标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授权淄博市烧烤协会作为 “淄博烧烤”集体商标注册人,负责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办理“淄博烧烤”集体商标注册手续。
发布时间:2023.05.23 -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适用及例外探讨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具有规范商标注册行为的重要工具性价值。在商标授权确权过程中,符合该情形是提起商标异议或无效的重要理由。该条的适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兼具相对、绝对理由的条款到绝对理由条款,从限于无效宣告程序到延伸至商标异议程序阶段的过程。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 [1] 的情况来看,涉及该条的可检索到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为 338 份,97.2% 的案件法院认同行政机关结论
发布时间:2023.07.06 -
论我国商标注册审查制度的优化
内容提要 随着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上涨,我国现行商标审查制度已无法满足改革需求,优化商标审查制度势在必行。尽管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公布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多项实体与程序性规则的改变,以优化商标确权程序,实现商标审查的提质增效,但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德国和日本的商标法修订后,其审查制度有可供借鉴之处。为完善我国商标审查制度,针对现存问题,建议《商标法》第五次修改作出相应调整:取消
发布时间:2023.06.28 -
“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
地理标志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弘扬地域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崇明大米”作为崇明的优质农产品,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并于2019年底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随着“崇明大米”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可度逐步提升,受众逐年增加,市场上的侵权假冒现象也时有出现。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在某公司的天猫网店中发现一款正在销售的预包装大米
发布时间:2023.07.26 -
包含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侵权的司法认定
要旨 :被诉侵权标识并非直接使用证明商标,而仅使用证明商标包含的地理标志的商标侵权案件,为一般侵权纠纷,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证据一般规则,原告应对被诉侵权商品原产地不是地理标志指示地等侵权事实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被告提出正当使用地名抗辩的,应对商品原产地承担举证责任,其证明标准应有别于合法来源抗辩。但被告的该项抗辩并不当然转移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仍应首先综合审查认定原告是否完成初步的
发布时间:2023.08.28 -
全球视角下气味商标的接受、注册及审查研究
逐渐放宽对新型商标的接受是当前全球商标立法的趋势之一。在诸多新类型商标中,气味商标由于呈现和固定问题,在保护和接受上的困难不仅超出可视的新型商标,也超出同样不可视的声音商标。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下称CPTPP)的进程。鉴于CPTPP要求尽最大努力接受气味商标,虽然该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但仍有必要对接受该类商标进行充分的评估。本文拟对当前域外气味商标的接受
发布时间:2023.09.25 -
良品铺子侵犯了金羚羊的“自嗨锅”?
提及自热火锅,人们大多对于“自嗨锅”不会陌生,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早在2017年便有人将其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在方便米饭、盒饭、方便粉丝等商品上并于2018年被核准注册。因认为零食销售商良品铺子在网店商品链接标题中使用“自嗨锅”字样,侵犯了其对“自嗨锅”商标享有的专用权,“自嗨锅”商标权利人重庆金羚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金羚羊)于2022年展开了维权。 在这起纠纷中,金羚羊指控湖北良品铺子
发布时间:2023.10.23 -
论我国《商标法》驰名商标保护规则的完善
内容提要 我国《商标法》中的驰名商标规则依然存在诸多认识上的纷争和制度上的疏漏,需要进一步澄清和完善:应该区分禁止注册规则与禁止使用规则,并明确有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执法措施同时适用于驰名商标;需要解决长期以来对《商标法》第13条中的“误导公众”究竟是针对制止“跨类混淆”还是制止“跨类淡化”的争议,放弃令人误解的“误导公众”的含糊表述,并不再就“跨类混淆”作出规定;在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上,不再
发布时间:2023.10.10 -
浅谈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特定品质与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相关性
(exclusively or essentially)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natural and human factors)。《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表述为,“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如上定义不难看出,我国《商标法》对于地理标志的概念,综合了
发布时间: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