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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产法院对“龙角散”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审结上诉人杭州禾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玺公司)与被上诉人株式会社龙角散、福建省晋江市真口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口味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道忠便利店(以下简称道忠便利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基本案情 株式会社龙角散于1928年成立于日本,是一家专注于咽喉的制药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咽喉药、咽喉糖
发布时间:2022.02.25 -
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与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冀知民终293号 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 审理经过 上诉人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绫致公司)因与上诉人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乐儿雅服装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06知民初25号民事判决,均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9月
发布时间:2022.02.24 -
国信证券诉国信基金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财富”。国信证券主张国信基金公司前述行为侵害其第11334787号“国信”商标,以及企业名称中使用“国信”字号、虚假宣传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国信证券提起诉讼,请求国信基金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国信证券1000万元。 裁判结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同具体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限于侵犯
发布时间:2023.03.22 -
“绝味鸭脖”起诉“纯味鸭脖”获赔偿
炎热的夏季,卤味配酒,快乐我有。咦,怎么感觉哪里不太一样,仔细一看,居然不是“绝味”而是“纯味”。相似的店铺包装和logo,一字之差的品牌名,这样真的没问题吗?近日,湖南高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08年,绝味公司首次注册成立,其后分别申请注册了5款商标。到2019年12月,“绝味”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餐饮品牌之一,市场份额位列业内前茅。 2022年
发布时间:2023.04.24 -
“玄麻子”对“幺麻子”商标及商品装潢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旨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本案中,法院认为,非衣调味品厂使用的“玄麻子”“百年玄麻子”“非衣玄麻子”“非衣玄麻子FeiYiXuanMaZi”标识中的“玄”字与权利商标二、三中的“幺”字,字形相近,而其含有的“百年”“非衣”字样不足以使被诉侵权标识能够区别于权利商标二、三,其在整体上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
发布时间:2023.03.28 -
在搜索引擎中设置他人商标为关键词侵权案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一家教育公司因在搜索引擎推广中设置他人商标作为关键词,被判决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重庆市知某方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某方公司)、重庆莘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某公司)系“莘某教育”商标的所有权人。在重庆地区教育培训类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2年9月29日,莘
发布时间:2023.06.14 -
“隐性使用”竞争者商标违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如下: 一、关于涉案商标及其知名度 烛龙公司在第9类、第41类商品服务上享有“古剑奇谭”相关的3枚注册商标专用权(详见附表),其中在第9类上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包含“计算机游戏软件”,在第41类上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均包含“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 为证明“古剑奇谭”游戏及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烛龙公司提交了下列证据:1.商评字[2019]第62241号关于第15123421号
发布时间:2023.07.28 -
“椰子知道”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3)京行终2608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杭州光合植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理经过 原告上诉人杭州光合植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光合植造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2)京73行初925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5月6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
发布时间:2023.11.02 -
“海底捞”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1)京0101民初10919号 裁判要旨 合理借鉴是自由竞争的题中之义,也是创新创造的动态过程,但是超出合理范围的一味模仿、恶意攀附,则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扼杀创新创造、扰乱市场秩序,应当受到法律规制。正当使用行为需满足三个要件:一是不作为自己商品的商标使用;二是使用只是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三是使用应出于善意。 案情介绍 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底捞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25 -
“周六福”商标侵权案二审降低赔偿额为500万元
11月30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六福珠宝”)与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周六福”)、广东丰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隆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弘艺珠宝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日前由该院作出二审判决,赔偿金额由一审的3000万元,改判为500万元。 系列诉讼已判赔4000万元须避免重复 2004年4月,周六福珠宝
发布时间: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