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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增长3.2倍
近日,商务部综合司和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联合发布《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8年春季)》(以下简称《报告》)。关于中国服务贸易状况,《报告》显示,2017年,7年来服务出口增速首次高于进口,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增长3.2倍。 据《报告》,2017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46991.1亿元人民币,比2016年增长6.8%。其中,服务出口15406.8亿元,增长10.6%;服务进口31584.3
发布时间:2018.05.09 -
美国专家谈版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美国《版权法》一直力图平衡创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根据该法律,创作者拥有其作品的专有权,即其可以允许或阻止他人在有限的时间内复制其作品。这种权利是对他们创作的一种激励。使用者可以通过观看、阅读或收听创作者的劳动成果而从中受益。他们也可以根据获得使用创作者作品的许可来从中获益。这些作品最终会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进一步地重新使用。 近期一位涂鸦艺术家与运动服装供应商H&M之间的诉讼表明了
发布时间:2018.06.08 -
电商企业如何进行“撤三”答辩
互联网技术和智能设备的飞速融合发展,既给公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也为商业领域带来了巨大商机。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电子商务的行列,一些优秀的电商平台已经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如淘宝、京东、亚马逊、唯品会、一号店等等。商业领域的繁荣促进了商标事业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领域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下称“撤三”)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 由于电商区别于传统商业模式,很少有甚至没有纸质的交易文书等证据材料
发布时间:2018.04.12 -
耀嵘公司与富兰迪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3.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事实与理由:专利权人雍超于2014年12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LED停车场灯(一)”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2015年7月15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430547821.8,该专利权至今合法有效。之后,专利权人雍超与原告签订《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协议》,将案涉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给原告使用,并授权原告以自身名义进行相关维权。案涉专利产品因具有外型新颖、美观大方
发布时间:2018.09.17 -
版权的安全港条款扰乱了数字化市场秩序
,而是被用于使科技巨头免于为版权所有者的作品支付使用费。仅靠数字产业本身是无法解决该问题的,政府还应承担关注与保护文化与创作产业的责任。创作者应该受到能确保其得到公平创作费用的21世纪法律的保护,然而一些法律却只是在为榨取创作者作品价值的全球科技公司提供保护。因此,随着技术的进步,版权相关法律也要随之不断更新。” 该研究得出的结论如下: 由于安全港条款,包括YouTube(视频网站)在内的用户上传
发布时间:2018.03.08 -
比起复联“无限大战” 漫威的版权大战才更精彩
”。而对于这些电影,索尼将不允许漫威插足。届时,索尼可能将再度收回蜘蛛侠的使用权。 02“英雄”为何分家 蜘蛛侠回归漫威宇宙前,各英雄版权归属分布 蜘蛛侠的坎坷经历不过是漫威英雄的一个缩影。目前漫威电影宇宙出现的英雄中,包括钢铁侠、绿巨人、雷神、美国队长在内的众多角色都经历过版权或发行权交易。 以漫画起家的漫威公司,旗下拥有数千名英雄角色。但在20世纪中后期,美国漫画行业愈发萧条,当时漫威虽然推出
发布时间:2018.05.15 -
商业老字号商标商号权益司法保护相关问题研究
”案——如何理解“已经在先使用”这一情形。 “恩元居”是一家在北京前门家喻户晓的清真餐馆,由马东峰于1929年创办。1956年“恩元居”经公私合营改造后,更名为“北京市恩元居餐厅”,马东峰及后人以收取餐厅定息的方式退出经营活动。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特定历史时期,该餐厅未能持续经营。2001年,“北京前门恩元居餐厅”在西城区煤市街重张营业。2005年,煤市街街道进行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北京前门恩元居
发布时间:2018.07.03 -
民间文艺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研究
作品传播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平衡点,才能形成权利保护、作品运用与公众获取的良性循环与互动。尤其随着网络的发展,传播范围和接收途径变得更为广泛和便利,权利人的保护有被冲淡的危险,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限制之边界的界定对于解决上述问题起到决定性作用。 一、合理使用制度探讨的基础 概念的厘清 民间文艺作品和民间文艺元素不应混为一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和外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
发布时间:2018.11.15 -
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几点商榷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其中包括了对《商标法》的修改内容。本次《商标法》修改共涉及六处条文,其中第一处就是在原第四条第一款既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关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最新规定,而在其余修订的部分里也有四处提到了第四条。那么该如何理解并
发布时间:2019.05.22 -
“德安康”商标引纠纷
原标题:在先使用企业字号,德安康公司未侵犯商标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北京帅博基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帅博基公司)诉北京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德安康公司)侵犯商标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德安康公司使用“德安康”作为其门店招牌的行为未侵犯帅博基公司对“德安康”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故判决驳回帅博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帅博基公司诉称
发布时间:201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