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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作出再审裁定,王老吉加多宝“中国第一罐”之争告终
因认为加多宝(中国)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采用“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语构成虚假宣传,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100万元。北京三中院审理后,一审判令加多宝(中国)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300万元。加多宝(中国)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不服,一路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日前
发布时间:2016.05.1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裁定书
。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498室。 再审申请人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中国公司)、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加多宝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知)终字第879号民事判决
发布时间:2016.05.1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裁定书
。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498室。 再审申请人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中国公司)、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加多宝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知)终字第879号民事判决
发布时间:2016.05.10 -
凉茶双雄之争,何日终能落幕?
原标题:虽然最高院对加多宝广告语虚假宣传系列案作出终审判决,然而——凉茶双雄之争,何日终能落幕? 近日,长达5年的王老吉与加多宝广告语之争终于尘埃落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白云山集团)、加多宝集团日前分别发布公告,对外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对加多宝虚假宣传系列案的判决结果。最高院终审判决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加多宝)立即停止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
发布时间:2019.08.28 -
最高法驳回广药再审申请,加多宝可用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
6月24日,加多宝凉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称,公司日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这意味着,加多宝可以继续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 根据加多宝的公告,该案源于广药王老吉起诉广东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侵犯了广药王老吉利益,广药不服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向最高法请求再审,最高法最终再次驳回“广药王老吉”的申请。 加多宝称,法院生效裁判书
发布时间:2020.06.28 -
最高法终审判决:王老吉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终于有结果了,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
发布时间:2017.08.16 -
“10罐7罐”广告语之争二审有果
日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医药集团)发布公告,称其与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据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诉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加多宝公司)、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下称胜佳超市)、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石牌东分店(下称胜佳超市石牌东分店)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发布时间:2016.03.18 -
加多宝、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民三终字第2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北路。 法定代表人:张树容,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晓岩,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欢庆,男,1971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8.18 -
加多宝、广药集团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晓岩、被上诉人广药集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史玉生、孙明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加多宝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对涉案“知名商品”的界定存在严重错误。第一,涉案知名商品是加多宝公司多年经营的使用王泽邦后人秘方的红色罐装凉茶,即加多宝公司经营的曾经贴有王老吉商标及现在贴有加多宝商标的红罐凉茶。界定知名商品
发布时间:2017.08.18 -
最高院第28批指导案例161号| 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诉加多宝(中国) 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认定广告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应结合相关广告语的内容是否有歧义,是否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解以及行为人是否有虚假宣传的过错等因素判断。一方当事人基于双方曾经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系以及自身为提升相关商标商誉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发布
发布时间: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