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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上火喝王老吉”注册商标被驳回
原标题:“怕上火喝王老吉”可以注册为商标吗? “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广告语可谓家喻户晓。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欲将其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植物饮料等商品上,却因被认定带有欺骗性及不具有显著性,在商标审查阶段注册申请被驳回,广药集团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历时6年,经过商标驳回、驳回复审、行政诉讼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重新审查与又一轮行政诉讼,“怕上火喝
发布时间:2019.12.10 -
浅议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商标侵权案
1.诉讼历程 (1)广东高院一审 2014年,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以广东加多宝公司、浙江加多宝公司、加多宝中国公司、福建加多宝公司、杭州加多宝公司、武汉加多宝公司等六加多宝公司(以下统称六加多宝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侵犯其“王老吉”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9.3
发布时间:2023.07.16 -
加多宝去王老吉化,合作难继续
“加多宝现在的广告宣传连王老吉都快没了,还说保护民族品牌?这明明就是在伤害民族品牌!” 加多宝正在“去王老吉化”,借此回击广药集团对王老吉品牌产品的品类延伸,但这对于双方而言,结局可能两败俱伤。 加多宝“去王老吉化” 在近期加多宝投放的电视广告中,着重突出“正宗凉茶加多宝出品”,而见不到任何“王老吉”字样。而加多宝的部分户外广告也由原来的“怕上火喝王老吉”修改为“怕上火喝正宗凉茶”,并在显著位置
发布时间:2012.04.06 -
“红罐案”再生变数!最高院再审红罐包装归属权
近日,最具话题价值的新闻,莫过于加多宝红罐重装上市。 自2012年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分道扬镳之后,二者便陷入长达数年的红罐包装之争。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罐包装装潢案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备受业界关注的“红罐案”貌似是以“共享”尘埃落定了,而据
发布时间:2018.07.03 -
白云山拟13.89亿元接手“王老吉”系列商标专用权
12月27日晚间,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支付价款13.89亿元(不含增值税),协议受让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所持“王老吉”系列420项商标专用权。 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承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商标许可净收益承诺数分别不低于1.53亿元、1.63亿元及1.71亿元;如收益法评估商标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累积实现的商标许可净收益未能
发布时间:2018.12.28 -
加多宝商标仲裁案尘埃落定:王老吉赔偿中粮包装2.3亿元
11月15日,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11月14日中粮包装投资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的《部分仲裁裁决书》,拥有加多宝商标权的子公司王老吉公司须根据增资协议将加多宝商标注入清远加多宝并完成相关的商标注入手续,而清远加多宝亦须配合相关商标注入手续。同时,王老吉公司须马上赔偿中粮包装投资约人民币2.3亿元,同时还须向中粮包装投资支付利息
发布时间:2019.11.20 -
王老吉多次投诉同行后被告上法庭,法院: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多次投诉深圳一家公司生产的草本固体饮料擅自使用药品名称命名生产食品,被对方以商业诋毁为由告上法庭。3月23日,记者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深圳该公司的上诉,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日常商业活动中,常常有同行投诉同行的行为发生。那么,同行投诉同行,构成商业诋毁吗,界限在哪儿?本案给出了答案。 草本饮料被多次投诉擅用
发布时间:2020.03.26 -
“红罐装潢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8.09.11 -
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权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字第6号民事裁定,维持原裁定。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6月24日、2018年6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广药集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六加多宝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药集团向本院起诉时,起诉状上记载的诉讼请求为:1.广东加多宝公司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浙江加多宝公司、加多宝中国公司
发布时间:2023.07.14 -
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权二审民事裁定书
一审、二审阶段查明的事实,本案二审阶段的争议焦点问题是:一审法院认定六加多宝公司构成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权并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的结论,是否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首先,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六加多宝公司于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2日期间在凉茶商品上使用了涉案“王老吉"商标,故一审法院将上述期间认定为被诉侵权行为的持续期间,该结论具有事实依据。在被诉侵权行为的持续期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
发布时间: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