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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审理“加多宝王老吉红罐案”
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老吉加多宝红罐”上诉案。 宋晓明法官担任审判长,金克胜、夏君丽、钱小红、佟姝组成了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该案被媒体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生产加多宝凉茶的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公司)与生产王老吉凉茶的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健康公司)及其母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再次对簿公堂,就谁是红罐包装的权利人进行激烈辩论
发布时间:2015.06.17 -
12连败:加多宝反诉被最高法终审驳回
11月9日晚,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下达裁定书认为,6家加多宝公司所提反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反诉受理条件的明确规定,一审法院对反诉不予受理的处理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作出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这是加多宝在与王老吉的系列纠纷案中第十二次失利。 “换个角度来讲,法院对加多宝有关商标侵权案反诉的驳回,是一种间接对王老吉获赔29亿
发布时间:2015.11.11 -
“怕上火”被判专属王老吉 加多宝赔偿500万
因被停止“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后,广东加多宝公司打出了“怕上火喝加多宝”等广告语进行产品推广,与此前“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形成混淆,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加多宝公司”)近日一审被广州中级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立即停止侵权广告语的使用,并赔偿“王老吉”商标所有人广药集团、商标合法使用人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王老吉: 加多宝广告语侵害其权益 此案原告是广药
发布时间:2015.12.04 -
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包装装潢侵权 索赔3亿
称王老吉包装装潢被侵权,广药集团索赔3亿元。12月21日上午,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加多宝(中国)饮料公司的包装与王老吉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并无实质差异,足以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解,要求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其为“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利人,该包装装潢为由红色为底色、中间是三个竖排黄色楷书“王老吉”文字
发布时间:2015.12.22 -
“怕上火喝加多宝”注册遭驳
注册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王老吉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公司)欲在可乐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以该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驳回其注册申请。随后,王老吉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作出的驳回“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据了解,该案申请商标为第
发布时间:2016.11.01 -
王老吉就“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原告王老吉有限公司(简称王老吉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 王老吉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申请注册“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简称诉争商标),2013年10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工商管理辅助、进出口代理等服务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2016年
发布时间:2017.09.04 -
加多宝商标败诉后又输广告用语案 王老吉难赢市场
在两年前失去“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后,加多宝或将再次失去“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的使用权。昨日,白云山公布,对于控告加多宝损害旗下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商业信誉及商品信誉诉讼一事,内地法院已裁定加多宝发布的广告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多宝需立刻停止使用该广告,并需要向白云山进行赔偿。这也就意味着加多宝著名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语将不能出现在市场上,尽管加多宝
发布时间:2014.08.06 -
王老吉起诉另5家加多宝全部获立案
7月6日,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广药集团收到浙江省高院关于起诉杭州加多宝、浙江加多宝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的立案通知书。至此,王老吉诉5家加多宝的新“红罐案”都正式进入司法程序,总索赔金额15亿元。 此前,广药集团已收到起诉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王老吉诉5加多宝企业正式进入司法阶段 6月26
发布时间:2015.07.07 -
王老吉再诉加多宝索赔3亿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索赔经济损失3亿多元。 据悉,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广药集团系“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利人,其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为由红色为底色、中间是三个竖排黄色楷书“王老吉”文字及辅助文字和配图组成的整体。自1995年至2010年,原告及其前身曾将第626155
发布时间:2015.07.07 -
王老吉诋毁加多宝一案 广药判赔20万元
导读:2015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药集团的行为在主观上明显具有恶意,不但影响了加多宝的品牌形象,还损害了包括加多宝在内的10个公司的企业商誉,此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广药集团停止违法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加多宝商誉损失费20万元。 2013年6月,广州医药集团在媒体上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因其内容歪曲事实,诋毁加多宝,严重损害加多宝品牌形象,加多宝公司
发布时间:201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