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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网站、OTT电视相比,“IPTV回看”业务对于用户的“点播”行为又有明显的时间限制(通常为三天左右,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周)、地域限制(受限于区域性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 这也为“IPTV回看”业务的法律属性之争奠定了基础。 二、法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争 1. 关于“IPTV回看”模式的司法裁判倾向 2019年10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针对“杭州IPTV”在其回看栏目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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