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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人脸识别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1676 号、(2021)京 73 民初 1677 号、(2021) 京 73 民初 1678 号、(2021)京 73 民初 1679 号案件的起诉。 原因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涉案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宣告全部无效,涉案专利权的效力已经处于不确定状态,亦即汉王公司(指汉王科技)是否为享有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存在不确定性,其与本案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亦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时间:2023.07.03 -
千万级锂电池专利赔偿案反转
6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新能源”或ATL)的一件名为“一种卷绕式电芯”的实用新型专利ZL201621440703.7(简称“037专利”),经专利局复审无效合议组审理后,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而这件专利,在一个月前,2023年5月14日,刚刚出现在科创板上市公司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冠宇”,688772. SH)的涉诉进展公告中。 当时的
发布时间:2023.06.12 -
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
申请人意愿,属于“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关键词】 专利 无效宣告 新颖性宽限期 未经申请人同意的公开 【基本案情】 在上诉人北京某科技公司、北京某商务咨询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北京某新科技术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中,北京某科技公司、北京某商务咨询公司是专利号为201430324283.6、名称为“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的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
发布时间:2023.12.28 -
浅谈专利无效程序中外观设计清楚表达的判断
弁言小序 在专利无效程序审查实践中,请求人很多时候会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表达,不符合专利法第27条第2款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一方面,是因为以专利法第27条第2款作为无效理由,不需要提供对比设计,对于请求人而言较为便捷;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事人对于清楚表达的判断相对模糊,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认为只要涉案专利存在视图问题就会被无效。 事实上,清楚表达是外观设计专利确权的前提,若申请人在申请中提交的
发布时间:2023.09.19 -
欧洲专利局宣布Moderna的mRNA专利无效
据路透社报道,欧洲专利局(EPO)本周二宣布,Moderna公司拥有的一项有争议的mRNA专利无效,使BioNTech及其合作伙伴辉瑞(Pfizer)在两家冠状病毒疫苗制造商之间的专利纠纷中获胜。 Modern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不同意EPO的决定,并将提起上诉。 周二早些时候,在BioNTech公布这一决定后,Moderna在华尔街的股价下跌了2.3%。 BioNTech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称
发布时间:2023.11.22 -
无效程序中药物晶型新颖性的判断
摘要: 药物晶型由于其特殊的性质,近年来成为药物研发的重点。对于药物晶型的专利无效挑战也日渐增多,但是仅仅依据新颖性这项无效理由挑战成功的案例为数不多,对于药物晶型新颖性的审查标准众说纷纭。本文试图借助一些案例探讨无效程序中药物晶型专利新颖性判定的审查标准。 关键词: 药物晶型,新颖性,无效,实际公开,推定公开 一、引言 药物基础化合物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晶体形式,“同一化学结构的药物,因为结晶
发布时间:2024.05.14 -
多变量方程式限定的权利要求的说明书公开充分判断
【裁判要旨】 对于以包含两个以上变量的方程式限定的权利要求,说明书未明确界定各变量的数值选取、各变量之间的关系、数值选取与技术效果之间的关系,以至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后,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或者过度劳动才能解决技术问题、实现技术效果,当事人据此主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关键词】 行政 发明专利权无效 多变量 权利要求 说明书公开充分 【基本案情】 四川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31 -
罗利克与国知局、日本JSR“液晶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 合议组:用对比文件2评述创造性,有没有区别? 专利权人:对比文件2公开了单一的乙烯基肉桂酸酯和聚酰胺酸反应形成的铵盐,没有公开聚酰胺酸作为至少一种其他物质,该其他物质是聚酰胺酸没有公开。 请求人:对比文件2第[66]段公开了聚酰胺酸。 合议组:权利要求2?……” 二审中,某株式会社确认在本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过程中未明确主张过使用证据2与公知常识结合评述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以上事实,有某
发布时间:2024.03.06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具体修改方式的标准
裁判要旨 1.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权利要求书具体修改方式的限制,应当着眼于实现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满足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以及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两个法律标准的立法目的,兼顾行政审查行为的效率与公平保护专利权人的贡献,不宜对具体修改方式作出过于严格的限制,否则将使得对修改方式的限制纯粹成为对专利权人权利要求撰写不当的惩罚。 2.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当权利要求的修改系将从
发布时间:2024.03.22 -
林某与宁波某厨具公司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行政判决书 (2022)最高法知行终146号 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林*。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理经过 上诉人林*与被上诉人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太公司)及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方太公司、名称为“一种水槽
发布时间:2024.02.18